为充实本单位雇员队伍,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雇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范围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招聘执法辅助类雇员3名,主要从事城市管理执法辅助等工作。
(二)招聘范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城市管理工作;
(二)身体健康,无违纪违法行为;
(三)学历和年龄。应具有高中(中专)以上学历,年龄限40周岁以下(即1977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四)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退伍军人,持有机动车C1以上驾驶证者优先考虑。
(五)具备招聘职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从2018年8月9日至 2018年8月13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6:30。
3.报名地点和联系电话:龙凤街道人事部门(工业大道北60号三楼综合档案室),电话:84305036。
4.报名要求:报考者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计生证明(含未婚人员)、学历(位)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A4规格,原件在校验后退还本人)。填写《龙凤街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并提交本人近期小一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
5.资格审查:应聘者通过资格审查方能参加考试。报考人员应符合公布职位的资格条件,提交的材料必须与报名时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之处,取消考试资格。
(二)考试。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主要测试综合业务知识。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按笔试成绩高低和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未能达到上述比例的,所有参加笔试的人员均进入面试。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合格分为60分,面试分数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体检。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综合成绩由笔试、面试成绩按4:6比例合成。
(三)体检。按招聘人数和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如遇体检不合格者,空余名额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体检合格者进行考核。
(四)考核与录用。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计划生育情况等,并核实是否具备报考资格。考核不合格的,可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按照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海珠人才网进行3个工作日的公示。对于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签订劳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四、待遇与管理
待遇标准按区、街雇员管理有关文件执行,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享受相应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未尽事宜按我街有关规定执行,本公告由龙凤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海珠区龙凤街道办事处
2018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