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我街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党建指导员2名,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和报考条件
本次向社会公开招聘党建指导员2名,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法进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能自觉学习和贯彻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熟悉党的基本知识;
2.具有较强的写作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熟悉计算机操作和常用办公软件,有独立工作和组织协调的能力;
3.遵纪守法,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和违法违纪行为;服从安排,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二)资格条件
1.年龄在40周岁以下(计算至2018年7月31日,即1978年8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2.中共党员,有1年以上党龄;
3.本科及以上学历,热爱写作,具有较好的文字与口头表达能力,汉语言文学及相关专业或本人在党政专业报刊刊登过作品者优先考虑;
4.该岗位日常需走访社区、企业,联系党建、党务工作,具备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建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党龄的计算时间统一截止到2018年7月31日。
二、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2018年8月8日至8月21日;
(二)报名地点:广州市黄埔区文船路208号,红山街道办事处7楼715室;
(三)提交资料:
1.登陆黄埔信息网下载并填写《红山街公开招聘党建指导员报名表》;
2.身份证、户口本、驾驶证、毕业证及学历鉴定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近期小一寸正面免冠证件彩照1张(贴在报名表上);
4.本人组织关系所在基层党组织加盖公章开具的党员身份证明一份(注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及入党具体时间);国有单位在职人员报考,要有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应聘者所提供的报名材料须真实有效,如有虚假,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通过资格审核的,另行电话通知参加考试。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笔试为闭卷考试,资格审查通过者参加笔试,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时间另行通知。
四、政审考察
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1:1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列第一名的报考人员提交户籍所在地的镇(街道)计生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和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证明原件参加资格复审。报考人员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体检和聘用资格。未通过资格复审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复审资料的,取消体检资格,按入围总成绩排序依次递补体检对象。
五、体检
组织考察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者依次递补。
六、录用和待遇
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间享受相应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满后,经用人单位考核胜任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工资福利按照《关于调整原黄埔区党建工作指导员工资待遇有关问题的通知》(埔组通〔2016〕28号)执行。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广州市黄埔区红山街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联系人:蔡小姐、林小姐,咨询电话:82494843。
红山街道办事处
2018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