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的招聘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统一招聘标准和程序。
二、招聘人数
共27人。
三、工作职责
承担全县一般森林火灾扑救、一般安全生产事故、一般地震灾害、一般地质灾害救援工作;负责洪涝和干旱灾害抢险救援,参与矿山和危险化学品事故救援,协助水上事故、环境污染事故救援;组织实施全县森林火灾扑救、安全生产事故和自然灾害救援应急演练;加强应急救援装备、设备、器材和物资的维护、保养,保证性能良好,常态化开展应急救援训练;完善并执行预警联动机制和综合应急救援现场工作机制;开展综合应急救援实战评估,总结经验和教训,提高综合应急处置能力和水平;为企业安全生产事故救援提供服务;协助开展应急管理相关业务工作。
四、招聘职位及条件要求
(一)综合应急救援人员(22人)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不良行为嗜好,热爱应急救援工作,有一定的文字功底,熟悉基本计算机操作,服从组织安排。
2.生源地或户籍为罗城县的复员退伍军人、初中及以上学校毕业生。
3.年龄18周岁至30周岁(即1990年12月1日至2002年11月30日期间出生,不含当日),是原县专业森林消防队员的年龄可放宽至42周岁(即1978年12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均为男性公民,相同条件下,原县专业森林消防队员、复员退伍军人、会游泳,持有机动车B1及以上驾驶证,且熟悉车辆驾驶人员优先。
4.视力要求左右眼裸视力均在5.0以上,身高不低于165cm(复员退伍军人除外),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身体无明显缺陷,无纹身,无重大疾病、无传染病、家族无精神病史。
(二)综合应急救援文职人员(5人)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不良行为嗜好,热爱应急救援工作,有一定的文字功底,熟悉计算机操作,服从组织安排。
2.生源为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
3.年龄18周岁至35周岁(即1985年12月1日至2002年11月30日期间出生,不含当日)的中国公民,男女不限,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身体无明显缺陷,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纹身,无重大疾病、无传染病、家族无精神病史。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及家庭成员不良信用记录的;
3.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
5.本人或者家庭成员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其他不适合从事应急救援工作的情形;
7.法律规定不得录(聘)用的其他情形。
五、报名方式及要求
(一)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12月1日至12月7日期间,法定工作日的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报名咨询电话:0778-8219598,联系人:谢远科、韦 丹、何纯成。
(二)报名地点
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二楼办公室(东门镇朝阳路183号)。
(三)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本人到场报名。报名时需提交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并如实填写报名表。
2.资格审查。报名时需携带本人毕业证、身份证、户口本等证件原件和复印件进行资格审查(复员退伍军人需持退役证进行报名;其他报考人员有驾驶证的,需持驾驶证报名)。
3.经审查合格,由罗城应急管理局办公室通知应聘者参加测试。如提交虚假报名资料的,将取消其报名资格。
六、公开方式
通过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三尖罗城、罗城广播电视台向社会发布招聘相关信息。
七、招聘程序
(一)测试。按规定时间、地点持报名表、诚信承诺书、身份证、退伍证、学历证、驾驶证以及近期一寸同底版彩色正面免冠照片2张和相关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参加面试(所持证明均需原件和复印件l份),面试总分为60分,面试分不低于30分的人员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总分40分,体能测试分不低于24分,体能测试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电话通知符合政审人选。
(二)政审。重点审查是否具有不得招聘为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的情形。政审考察不合格的,从测试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三)体检。根据计划招聘的职位数,对测试合格的人选,综合分(面试+体能测试)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从测试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进行,体检所需费用由应聘者个人承担,具体体检费用以医疗机构确定的金额为准。
(四)公示。政审和体检合格的人员名单经罗城应急管理局党组集体研究同意后,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并按规定程序审批通过后正式聘用,办理聘用手续。
(五)聘用。聘用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度,一年一签。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本次聘期为一年,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包含在合同期内),试用期内考核合格者予以留用,不合格者予以解聘。聘用到期,根据工作需要继续留聘的,由自治县应急管理局办公室组织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签订续聘合同。
八、薪酬及待遇
(一)按照罗城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二)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间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试用期按3000元/月工资标准发放),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工资待遇为:月工资3800元(含四险)左右,年工资45600元(含四险)左右,工会会员福利与其他干部职工同等待遇;不予出勤补助,下乡补助参照本单位下乡标准实行;购买意外伤害保险458元/年。执行一年一聘,合同到期后,年龄45周岁以下,经考核优秀并有意继续留队工作的可优先续签。
(三)中共党员及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属优先考虑。
(四)聘用人员在岗期间违法违纪、考核不合格及有其他符合解除或终止合同条件的,解除劳动关系。
九、工作监督
招聘工作由罗城应急管理局具体组织实施,接受罗城纪委监委和罗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程监督。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咨询电话:0778—8219598(县应急管理局办公室)
监督电话:0778—8212858(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廉政监督室)
0778—8212122(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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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综合应急救援抢险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s.docx
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2020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