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对象
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学位的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条件: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年龄需在45周岁以下;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的人员,年龄需在40周岁以下;具有国内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并有学士学位,或有国(境)外学士学位的人员,或有中级职称的人员,年龄需在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至报名截止日);
7.符合广州市户口迁入有关规定;
8.具备报考岗位所需其他条件:具体详见《广东省生物制品与药物研究所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见附件1)。
(二)报考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的,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应聘的情形。
三、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1年1月4日至1月6日。
(二)报名方式与资格审核
1.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方式,不设现场报名。
考生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https://www.qgsydw.com/qgsydw/index.html),按网上提示办法进行网上报名,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并按照要求上传报名材料。报名材料包括:
(1)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页);
(2)所有学段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
(3)《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报名表上附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报名表中详细不间断地记述相关工作经历);
(4)报考岗位要求有2年岗位相关工作经历时须提供2年劳动(聘用)合同和2年的参加社会保险证明、并提供相应工作经历证明;
(5)报考岗位要求有专业技术资格条件时,需提供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6)港澳学习或国外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
(7)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8)其他补充材料:获奖证明、符合加分政策证明等相关材料。
2.资格审核及打印笔试准考证
报名系统根据招聘条件和要求,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网上初审。资格初审结果由考生在报名系统查询,不另行通知。
请考生于笔试前三天自行从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与本人身份证作为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的凭证,逾期不打印笔试准考证造成无法考试的,后果自负。如有变动,另行以短信形式通知。
(三)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在招聘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gd.gov.cn/)或广东省生物制品与药物研究所网站(http://www.gdswyw.org.cn)详细了解招聘岗位及有关条件,每人限报1个岗位。
2.报考人员要保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报名者本人负责。报名时与考试时使用的照片应保持一致。
3.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招聘岗位专业依据《广东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与招聘岗位相近的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聘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考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如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A120202),其岗位条件为“企业管理”(财务管理方向),那么专业中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不可报考。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训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4.报考人员须于报名截止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于报考日之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方可报考,并在资格审查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有关证明材料。
5.按广东省相关规定符合考试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应在报名时在报名表备注栏里注明符合加分政策项目名称、相关服务证书名称及编号,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通过现场报名方式报名的,当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6.落实回避规定要求,凡与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拟制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该单位的秘书、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与该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岗位。
五、考试
01岗位分子生物学实验技术人员考试采用直接面试方式进行,其余岗位考试采用“笔试+面试”方式进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
(一)笔试
笔试时间定于2021年1月16日,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包括公共科目(占笔试总成绩的30%)和专业科目(占笔试总成绩的70%)两类。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形式进行。公共科目考试内容主要包括综合知识能力、公共基础知识及岗位相关知识能力等。专业科目考试内容主要包括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笔试时间120分钟。不指定大纲和教材。
笔试成绩=公共科目成绩×30%+专业科目成绩×70%,满分100分,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进入面试环节。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笔试成绩相同时,视为并列。
笔试成绩及资格复审名单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布。
(二)面试
1.面试人选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5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如果入围人数达不到1∶5的,按照实际入围人数进入面试。如果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同时进入面试。
请考生注意保持通讯畅通。
2.资格复审
在笔试成绩及资格复审名单公布后,告知考生资格复审相关信息,主要包括时间、地点、须携带的证明材料及其他应知信息。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复审或自动放弃者,取消面试资格,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资格复审提交的资料为报名时所需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3.面试成绩与考试总成绩
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面试成绩现场向考生公布。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对于直接进入面试人员,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六、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严格执行。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八、公示和聘用
报考人员经考试、体检、考察后确定拟聘用人选。名单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九、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有关工作经历年限及年龄计算:有关工作经历年限及年龄计算至报名截止日。
(二)关于递补的说明。因面试人选出现空缺、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或者个人放弃聘用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根据实际情况在考试总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十、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的,考生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时间调整的,我所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作出合理安排,并及时在省生物制品与药物研究所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考生应提前了解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做好相应准备工作。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并按照相应要求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一)考生考前准备
1.考生应在考前申领“粤康码”,进行健康申报,早晚测量体温,自我观察有无咳嗽、乏力等疑似症状,出现异常的及时就诊,排除新冠肺炎等重点传染病后方可参加考试。开考前,如果旅居史、接触史、相关症状等发生变化的,须及时在“粤康码”进行申报更新。
2.考前14天内有国内高、中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的考生需提供考前7天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3.考生应提前了解考场入口位置和前往线路。因防疫检测要求,考生务必至少在开考前1小时到达考场。逾期到场,耽误考试时间的,责任自负。在考场门口入场体温检测点,提前准备好身份证、准考证、“粤康码”(当日更新),配合现场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检测、健康码查验等工作。“粤康码”为绿码(当日更新)、体温<37.3℃,健康状况正常的考生可正常参加考试。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1.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重点人群;
2.“粤康码”为红码或黄码,考前14天内有国内高、中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的考生,不能提供考前7天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
3.体温超过37.3℃的考生,在体温异常者复检室适当休息后使用水银体温计再次测量体温仍然不正常的,经医务人员研判不具备参加正常考试条件的,不允许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三)考生考试期间义务
1.所有考生在考场期间须全程佩戴口罩,在接受身份识别验证等特殊情况下须摘除口罩;注意手部卫生,做好个人防护;不与无关人员交流,在入场及考后离场等人群聚集环节保持安全距离;
2.自觉配合完成检测流程后从规定通道进入考场,进考场后在规定区域活动,考后按指引及时离开考场;
3.如有相应症状或经检测发现有异常情况的,要按规定服从“不得参加考试”或“就诊”等相关处置;
4.考试过程中出现发热(体温≥37.3℃)、咳嗽、腹泻等异常症状的,应及时报告并自觉服从考试现场工作人员管理。
5.考生不得隐瞒本人健康状况和旅居行程、不得故意压制已有的发热、咳嗽、腹泻等异常症状。如因故意瞒报、漏报以上情况后参加考试,造成疫情传播或其他严重后果的,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十一、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0-36271216联系人:房小姐林小姐
监督投诉电话:020-89023356联系人:吴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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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广东省生物制品与药物研究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v.doc
广东省生物制品与药物研究所
2020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