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1、共招聘工作人员10名,详情见《长丰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及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2、本次招聘的“30周岁以下”为“1989年12月23日(含)后出生”;
3、岗位条件和要求中“专业”主要依据国家教育部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版)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版)等专业(学科)指导目录设置。
考生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专业为准,不可以凭专业(学业)证书、结业证书、辅修证书、毕业证书上的辅修专业报考。毕业证书上专业后面带括号,只能代表所学内容有所涉及,不能认定为专业(教育部公布的“专业指导目录”中自带括号的除外),考生只能以括号以外的专业名称报考相符合的岗位。
考生须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填报,如考生所学专业在教育部公布的专业(学科)指导目录中未出现,且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为“XX类”或“一级学科”及类似情形的,可由培养单位提供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大纲,并证明其相关性。
岗位条件和要求中“大专及以上”指具有大专学历及以上的人员;“本科及以上”指具有本科学历及以上学历的人员;如要求提供学位的招聘岗位,学位与学历的专业须一致。
香港、澳门大学学历,须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国外学历,要经国家教育部相关部门学历认证;上述人员同时须符合公告规定及岗位要求的报考资格条件。
4、在本次公开招聘计划中安排部分岗位,用于专项招聘“应届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持有省级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2020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18年、2019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2018年及以后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2018年及以后退役(含复学毕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0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18年、2019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七)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八)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实行网上报名的方式,考生登录合肥人事考试网(http://www.hfpta.com)报名,报名时间为2020年12月23日9:00至12月28日16:00,逾期不再办理。考生必须于个人报名24小时后至12月29日16:00登录合肥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考生所填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招聘条件和所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一致并真实无误。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招聘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如资格初审通过,请于12月30日16:00前通过合肥人事考试网缴纳笔试费用,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报名缴费结束后,招聘岗位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不足1:3的比例的,则取消或相应减少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如符合其他岗位条件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时间为12月31日9:00至12:00(改报考生需书面提交改报岗位申请,联系电话:0551-6667105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因比例不足而被取消岗位的报考人员没有改报其他岗位的,可在报名结束后退回所收考试费用。
考生于2021年1月7日至1月8日直接从合肥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笔试。
(二)考试
1、笔试
(1)笔试科目及内容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笔试科目详见《岗位表》总分100分。
科目一:《卫生基础知识》内容主要为生物学、人体解剖学、生理学、药理学、病理学和诊断学的基础知识。占笔试成绩的40%。
科目二:《专业知识》主要为所报岗位应知应会专业知识。每科分值均为100分。占笔试成绩的60%。
笔试成绩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为50分。考生须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笔试时间:2021年1月9日上午
8:00~9:30科目一
10:00~12:00科目二
笔试地点等相关事宜以准考证公布为准。同时,我们将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情况,如果需要调整笔试时间,提前10日在合肥人事考试网(www.hfpta.com)另行公告,请报名成功者予以关注,逾期者责任自负。
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提前14天申领“安康码”(报名成功后即可申领),考试当天“安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额温≤36.8℃(或腋温≤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3)属“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报考者,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上述人员于2021年1月11日08:00-12:00,14:30-17:30期间,携带相关证书到长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长丰县水湖镇吴山南路政务服务中心五楼503室,联系电话:0551-66671050)申报加分事宜。具体要求如下: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服务期须满两年)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相关网站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将其笔试成绩每门增加2分。
(4)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考生可在合肥人事考试网查询个人笔试成绩。经查分程序后,在合肥市人事考试网、长丰县人民政府网公布考生笔试成绩。
依据笔试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下同。)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实际符合条件人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考生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则按考试科目二成绩高低决定取舍,再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环节(资格复审递补时也遵循此原则)。
2、资格复审
被确定为进入面试的人员在面试前须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和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其中:(1)属全日制2020年应届毕业生的,应提供毕业证书。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还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学校证明材料。
(2)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0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还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20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3)持香港、澳门大学学历证书的人员,还须提供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证明;持国外学历证书的人员,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相关部门学历认证证书。
(4)属“服务基层项目”的人员,还须提供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
(5)未落实工作单位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的,还须根据其身份,相应提供其档案等相关材料所在单位证明,或退役大学生士兵相关证明材料(入伍通知书或入伍批准存根复印件、退役证明材料等),以及本人关于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6)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凡出现以下任一情况的,即为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面试资格: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不能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等额有效递补一次。
若本人不能亲自前来办理,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但必须由考生本人向委托人提供书面委托书,被委托人需携带个人有效身份证件。
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缴纳面试费用并领取通知书。
资格复审公告在长丰县人民政府网发布。
3、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设定最低分数线60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
如实际进入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该岗位的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所在面试考场当日所有实际参加面试考生面试成绩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不能按时参加面试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所空名额不再递补。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三)(合成)总成绩
笔试、面试成绩按照6:4的比例(合成)总成绩,(合成)总成绩在长丰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1、按所报考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名单(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情况,则以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再次相同,则以报考人员笔试科目中考试科目二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再次相同时,以考察决定取舍。)。
2、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非当日、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初检不合格的,可以安排1次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因妊娠未做完体检项目、医院未能出具体检合格报告的,根据省市有关部门要求,保留岗位指标,待补检后根据医院正式结论决定取舍(如体检不合格所空名额不再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3、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如拟聘用对象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岗位空缺,在参加该岗位面试人员中按合成后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统一在长丰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天。公示期间及期满后拟聘用人员主动放弃岗位或被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影响录用,取消聘用资格,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六)聘用和待遇
1、公示期满后,对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但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经县人社部门批准,办理相关录聘手续。
2、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实行编制内聘用。
3、本次招聘人员如果与原用人单位存在工作关系,须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前,自行和原用人单位解除工作关系,否则由此而产生的全部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四、其它
1、在体检环节因孕待检人员,应在产后国家规定的产假结束之日前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补检书面申请,逾期未申请视为自动放弃,不再递补。
2、本公告由长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招聘资格。
3、笔试费90元(45元/科)、面试费80元
4、咨询电话:0551-66671050(长丰县人社局)
5、监督电话:0551-66678415(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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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长丰县疾控中心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a.xlsx
长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