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招聘专职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3名
二、招聘原则和条件
(一)招聘原则
招聘录用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2.具有良好的品德和职业道德,愿意履行临聘人员聘用岗位职责与义务;
3.专业不限、食品、药品相关专业优先,原则上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4.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年龄男45周岁、女40周岁以下,户籍不限;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者。
三、报名和资格审核
(一)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请有意应聘人员将填好的报名登记表(附件)及相关资料扫描件(本人身份证、学历证明、户口簿、专业技术资格证、驾驶证、失业证或离职证明等)发送至lwrsjck@163.com,并注明“(本人姓名-联系电话)应聘荔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专职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
(二)报名时间:2020年12月30日至2021年1月6日。
四、考试形式
通过资格审查后,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我单位将以电话及短信另行通知具体笔试及面试时间,择优录取。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等。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与所聘岗位的专业匹配性以及分析判断能力、口头表达能力等。
五、体检、考察、公示
按照《荔湾区规范临聘人员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程序进行。当出现体检不合格、放弃体检、考察不合格、放弃聘用或公示中发现问题等情况,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六、聘用
(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签订劳动合同及购买社会保险,并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为编外合同制人员(个人户口和档案关系需自行解决)。
(二)工资待遇。实行经费包干制,包含工资薪酬待遇、法定的五险一金和工会福利等,扣除五险一金后每月实发到手金额约为2700元。
(三)其它保障。按照国家劳动政策法规和单位管理规定享受休假权利。
七、其他
本公告由广州市荔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监督部门:广州市荔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纪委,监督举报电话:81295590;咨询电话:81295502(咨询时间:每周一至周五,9:00—12:00,14:00—17:00,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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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荔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