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人数及招聘岗位
公开招聘聘用制人员2名,具体岗位为:综合股工作人员(详见附件1)。
二、拟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思想政治素质好,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三)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汉语言文学、文秘等专业或具有良好文字写作功底优先。
(四)熟练操作WORD、EXCEL办公软件。
(五)爱岗敬业,吃苦耐劳,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较高的工作热情,较强的口头和书面表达能力,能起草一般性文件。
(六)年龄35周岁以下,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七)服从工作岗位调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录用: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三)曾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或因个人过错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失而被用人单位辞退的;
(四)曾违法违纪或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五)受处分期间的;
(六)在中央及地方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考过程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
(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初审、面试、试用、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方式
采用现场报名或邮箱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须如实填写《防城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公开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并携带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进行审核。包括: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历证书等有效证件。应聘者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经查实,即取消资格。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覃枢珍3252333(双休日除外);邮箱:fc2211157@163.com。
(二)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至招满为止。
(三)报名地点
防城区防北路112号区政府办公楼4楼民宗局办公室。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覃枢珍3252333(双休日除外);邮箱:fc2211157@163.com。
(五)面试
本单位对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初审符合应聘条件的发出面试通知,未获面试资格者,不另行通知。
(六)聘用
本次招聘属于编制外招聘,经资格审查、面试合格后,对聘用人员进行试用,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一年,合同期满后由防城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和聘用人员提前一个月协商是否续签下一年合同,工资2600元/月(含五险);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按相关规定取消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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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区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1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