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坚持人岗相适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招聘,择优聘用。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它条件。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本次公开招聘考试: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册人员未与原单位解除人事关系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岗位及要求:120司机2名,男性,年龄在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大专及以上学历;依法取得驾照(B型驾驶证及以上);有5年以上驾驶工作经验;具备基本车辆故障判断能力、自控能力强、无车辆驾驶安全责任事故记录;具备良好的服务意识。
四、招聘方法及相关要求
(一)报名时间:
2021年1月11日—1月13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二)报名地点:
麻城市人民医院人事科(黄金桥经济开发区金通大道138号,综合楼4楼)联系电话:2112106
(三)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在上述规定时间到市人民医院人事科现场报名。
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如实填写《2020年麻城市人民医院公开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报名表》,交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照3张。如考生实际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及招聘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应聘者报名资格审查合格后,当场缴纳考试报名费50元/次,视为报名成功并确认取得考试资格。
2.报考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
(1)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提供相应的学历证、机动车驾驶证原件和复印件;
(3)在其他单位工作的应聘人员除应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单位同意应聘证明或解聘协议书。
3.本次招聘岗位为本单位急需紧缺岗位,招聘信息在麻城市人民政府网站和麻城市人社微信号上发布。
五、考试
招聘原则上采用笔试、技能测试及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2.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通过资格审查考生于1月15日持身份证至市人民医院人事科领取准考证。
3.笔试科目及形式
(1)笔试内容为交通法规、驾驶技术等相关专业知识,采用闭卷方式进行。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技能测试
所有考生笔试完毕后,现场测试驾驶技能,主要考察考生对车辆的熟悉程度、应急应变能力,综合评判驾驶技术。总分100分,单科成绩不得低于60分。
(三)笔试和技能测试综合成绩计算
笔试和技能测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技能测试成绩*40%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及方式
面试时间、地点和面试入围人员名单,考生笔试后及时登录麻城市人民医院网站查询。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岗位专业素养、语言表达能力及适应程度等。每位考生答题时间10分钟。
2.面试考生确定
按照笔试和技能测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原则上按招聘计划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
面试时如出现考生缺考、违纪情况,其面试成绩按零分计算,但该岗位招聘计划不再调减。对因上述原因导致有效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招聘人数无法形成竞争时,实行最低面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75分以上(含75分)。
3.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计算,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有效考官评分平均分的方法计算。
(五)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技能测试成绩×40%+面试成绩×30%。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遇特殊情况,可精确到小数点后三位。若报考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并列,则以技能测试、笔试成绩依序第一优先胜出法产生。
六、体检、考察及公示
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体检工作由市医院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名额缺额,按该岗位综合成绩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只能在参加面试的人员中产生。
考察由市医院负责组织实施。主要考核拟聘用人员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考核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因考核不合格出现的名额缺额,按该岗位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于考核结束后、签订聘用合同前,在麻城市人民政府网站、麻城市人社微信号予以公示,公示时间7天。
七、聘用管理及工资福利
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制工作人员的工资比照同类岗位标准执行,享受“五险一金”福利。
八、纪律与监督
为了加强对招聘工作的有效监督,由市医院纪委监察室、人事科组织成立招聘工作纪检监督组,对整个招聘工作实行全程监督。
九、有关事项
防疫要求。应聘人员应当自觉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的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报名日、考试日前14天内有过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出入、过往史的考生,必须主动报告并提供最新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方可参加报名和考试,隐瞒不报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所有参加招考的考生,要出具健康码及相关必要证明,遵守现场防疫守则,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低于37.3℃者才能进场。不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3.在试用期和聘期内双方均有解除聘用合同的权力,但是必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申请或通知。
4.对违约方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5.详细条款以聘用合同为准。
6.所招聘人员不进入单位编制。
7.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十、联系电话
1.报名咨询电话:2112106(市医院人事科)
2.监督举报电话:2112110(市医院纪委监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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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城市人民医院
2021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