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我县乡镇卫生事业发展,解决基层医疗卫生人员紧缺的问题,根据《昭平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聘用管理暂行办法》、《昭平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薪酬待遇实施暂行办法》的通知(昭人社字〔2016〕33号)和昭平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核定昭平县乡镇卫生院后勤服务控制数的通知》(昭编〔2010〕23号)文件精神,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决定在昭平县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开展自聘人员竞聘上岗面试工作,为切实做好竞聘面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竞聘计划
面向16个乡镇卫生院(含分院)原有自聘人员招聘后勤服务聘用人员控制数为49名(其中:其中昭平镇4个、文竹镇2个、仙回乡2个、走马镇4个(含庇江分院2个)、黄姚镇8个(含黄姚分院4个)、樟木林镇4个、凤凰乡3个、富罗镇3个、北陀镇5个(含九龙分院2个)、马江镇7个(含古袍分院3个)、木格乡2个、五将镇5个)。各单位竞聘职位要求详见附表。
二、竞聘条件
(一)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的有关规定,能履行本岗位职责,具备本岗位的技术水平和准入资格,竞聘卫生专业技术岗位的要有相应的医学及医学相关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管理岗位要有中专(高中)及以上学历,工勤岗位要有初中及以上学历。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参加竞聘上岗人员年龄原则上不得超过40周岁,如累计缴纳职工养老保险至法定退休时满15年及以上的且各方面表现良好的,男性和女性均可不受年龄限制。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竞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3.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未受处理或处理期未满七年的;
4.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竞聘程序及方式
(一)竞聘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报名时间:2018年8月13日至8月17日上午8:00-11:30,下午15:00-17:30,逾期将不再受理。
报名地点:昭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人事股
联系电话:0774-6691339
(二)报名方式
本次竞聘工作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竞聘人员可在昭平在线自行下载报名表。竞聘人员只能竞聘一个岗位。
报名需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及学位证、专业资格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报名表(填写好信息并贴上相片,见附件);
(3)《计生证明》:竞聘人员户口所在乡镇计生站出具证明后报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审核盖章,注明是否符合计划生育政策;
(4)职工养老保险证明;
(5)单位自聘合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三)资格审查。根据竞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现场查验。竞聘人员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的材料经查验不实的,取消竞聘资格。
(四)面试。面试由昭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昭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组织实施。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能力素质、业务能力、个性特征等方面与职位的匹配程度。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员。
面试结束当天公布面试成绩。面试时间:2018年8月25日
面试时间如有变更,以面试通知书的时间为准
(五)考核评分标准:
(1)学历(30分):研究生毕业30分;全日制本科毕业25分(在职国民教育本科毕业23分);全日制专科毕业20分(在职国民教育专科毕业18分);全日制中专毕业15分(在职国民教育中专毕业10分);高中10分,初中5分。
(2)资格(20分):专技人员卫生专业中级及以上20分;执业医师、执业护师、执业药师、医学检验技师10分;执业助理医师、护士、药士、医学检验技士7.5分。工勤人员高级工及以上20分;中级工15分;初级工10分。
(3)荣誉(30分):综合奖:国家级30分;区级25分;市级20分;县级15分。
(4)工龄(20分):在现工作单位每满1年计2分,最高不得超过20分。
以上四项满分为100分,各项仅取最高分,每小项不累加计分。
面试成绩(40%)+考核评分(60%)=总成绩
(六)体检
1.确定体检人选。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考核评分和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中出现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从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复退军人。
2.体检。体检统一到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时间按体检通知书规定时间进行。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负担。
(七)考核
考核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共同负责实施,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多种形式,着重考察竞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学习、工作表现,岗位匹配度等情况,进一步核实考察对象的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是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无法进行有效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八)公示及聘用审批
招聘单位从考核评分、面试成绩、体检结果者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选,统一在昭平在线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经县人民政府批准,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
(九)聘用待遇及管理
后勤服务聘用人员控制数内聘用人员在聘期间薪酬待遇按照《昭平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聘用管理暂行办法》、《昭平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薪酬待遇实施暂行办法》的通知(昭人社字〔2016〕33号)执行。
本次竞聘事宜由昭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774-6691339、0774-6687858。
昭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