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单位简介
宁波市江北区委宣传部,为区委主管意识形态方面工作的职能部门,为正局级,挂区政府新闻办公室、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区新闻出版局、区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牌子。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
三、招聘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能自觉维护国家和集体的合法权益;
(三)具有招聘岗位要求所需的学历、专业、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见附件
四、招聘流程
(一)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从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1年1月18日17:00止。
2.报名办法: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根据自身情况,对照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专业要求选报岗位。报名人员可自行下载《报名表》,真实填写个人信息,并将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或单位开具的证明)、获奖证书及其他反映本人能力的材料拍照或扫描后,统一打包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邮箱:445960293@qq.com,邮件命名为:区委宣传部应聘+岗位+姓名。
3.资格初审:招聘单位将对报考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或资料不完整的,取消报考资格。
(二)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形式,满分100分,占总成绩50%。报考人员凭身份证参加笔试。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6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按实际人数确定。如遇进入面试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三)面试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50%。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由此产生的空缺不递补。
(四)体检
按招聘岗位指标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和办法执行。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未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录用资格,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次序进行递补。体检不合格者淘汰。费用由考生自理。
(五)考察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察,考察标准参照事业单位录用考察有关规定。考察不合格者淘汰。因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而空缺的名额,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次序进行递补。
(六)公示和录用
考察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如有异议,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在办理录用或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录用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录用资格。
拟录用人员须自愿服从组织分配,将根据实际考评结果,对招聘人员及岗位人数进行动态调整。同时,拟录用人员在接到招录通知后,必须在30日内报到办理相关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
五、聘用
岗位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签订劳动合同。
六、注意事项
(一)应聘者须对个人信息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凡发现报考者与拟招录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其考试、招录资格。
(二)笔试、面试等后续安排及要求将通过邮件通知应聘者,请应聘者保持通讯畅通,密切关注邮箱信息。
(三)自本公告发布日起一年内,本单位如需继续招聘编外人员的,可以在参加考评未被录用的同类型岗位人员中择优录取。
(四)本公告由宁波市江北区委宣传部负责解释。
七、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89184553,徐老师
通讯地址:宁波市江北区新马路61弄江北区委宣传部,邮编:305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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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江北区委宣传部下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v.docx
宁波市江北区委宣传部
2021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