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相关业务工作需要,南京市浦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劳动就业管理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事业编外人员,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公告在南京市浦口区政府网(http://www.pukou.gov.cn/)、“江苏力众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官网”(www.jshro.com)、“浦口就业创业”微信公众号、“江苏力众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上同时发布。招聘单位、岗位、数量、资格条件和相关信息,详见附件1《南京市浦口区人社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二、报名条件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7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日期为2018年8月31日。
5、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
6、取得国家承认学历(学位)的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人员,以及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并经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人员,按社会人员报考。
(二)不得报考情形: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及要求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8月14日至2018年8月23日17时,报名时间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邮件报名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应聘者登陆“江苏力众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网站首页,点击“南京市浦口区人社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的图标并下载填写报名登记表(附件2)。应聘者将以下报名材料:①报名登记表(需手写签名)、②本人身份证(正反面)、③学历证书、④学位证书、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⑥工作证明(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等)的扫描件或者照片发至报名邮箱:jslz@jshro.com。(邮件名称:浦口区人社局+就业服务+本人姓名)。
3、资格初审:招聘单位将对应聘者网上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凡提交报名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招聘条件或相关扫描件不清晰等,视为资格初审不通过。报名截止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可在补充或完善报名材料后,重新提交报名材料。报名截止后不再接受重新报名。资格初审结果将通过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本人。
4、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2018年8月24日至2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由其本人携带①报名登记表、②本人身份证、③学历证书、④学位证书、⑤工作证明(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等)的原件、⑥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照片(2张),前往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浦口大道1号新城总部大厦B座710室参加资格复审(乘车路线:公交513路、683路新城总部大厦站下。地铁10号线南京工业大学站3号出口),逾期不再受理资格复审,视为个人放弃。
5、相关要求及说明:
(1)应聘者需按岗位要求和报名规定,如实、完整、准确、规范填写有关信息,报名表中所填专业应与毕业证书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2)资格复审须考生本人参加,材料缺一不可,合格人员现场领取笔试准考证,不合格人员的应聘材料复印件由招聘机构存档。
(3)报名考生应保持个人联系方式的畅通,便于资格初审、复审及后续笔试、面试、递补时通知到本人。
(4)本次招聘笔试开考比例为1:3,资格复审结束后,不达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数量。
(5)本次公开招聘,招聘单位不收取考生任何费用。
(二)笔试
1、笔试以准考证明确的时间、地点为准,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参加笔试。未按准考证指定考试时间、地点参加笔试的,视为个人自动放弃。
2、笔试不指定复习教材,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等。
3、笔试采取闭卷方式,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为120分钟。
4、笔试成绩将在江苏力众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官网进行公示。
(三)面试
笔试阅卷结束后,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研究确定最低笔试合格线,面试人选在达到笔试合格线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实际岗位招聘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考察应聘人员的举止仪表、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等。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合格线者不予聘用。面试成绩现场书面通知考生,面试结束后,考生综合成绩及排名将在相关网站公开发布。考生总成绩为: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可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五)政审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按照相关规定组织政审考察。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可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劳动关系
政审考察合格人员,经公示期满无异议的,须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视为个人放弃),招聘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在约定的试用期内进行考核。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招聘单位为其缴纳五险一金,缴费标准按照政策规定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薪酬待遇参照单位薪酬管理制度。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五、纪律和监督
本次招聘在浦口区人社局、纪律监察部门的监督指导下进行,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本公告由浦口区人社局和江苏力众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共同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5-58189588 陆老师
监督电话:025-58883228 浦口区人社局
南京市浦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