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条件
1、户籍地在嘉兴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含辖县市区);
2、1981年1月以后出生,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3、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正派,遵纪守法,无刑事、治安处罚及开除公职等不良记录;
4、熟练掌握计算机及管理软件操作技能,具有较好的文字写作、语言表达和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5、身体健康。
二、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聘用等程序进行。
1.报名及审核。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须如实准确填写《南湖区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应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见附件,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照片1张。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1年2月26日下午17:00。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员的有关资料进行资格初审。
2.考试。岗位报考人数在30人及以上的,进行笔试,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1:10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岗位报考人数不到30人的,直接进行面试。笔试成绩不带入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体检和考察。根据考试结果,按照1︰1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合格者由聘用单位进行考察。考察主要是对体检合格者的德、能、勤、绩、廉及岗位匹配度等情况。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公示和聘用。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等考核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对象,并在中共南湖区委南湖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须服从安排,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报到手续,对无正当理由逾期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三、有关待遇
最终聘用人员整体待遇,按照南湖区区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待遇执行。
四、其它事项
1.本次招聘将建立备用人才库,除直接录用的人员外,面试合格人员全部进入后备库,有效期1年。有效期内根据需要,按自愿原则,统一挑选递补录用。
2.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南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联系地址:南湖区湘溪路22号南湖区第二行政中心707办公室,联系电话:0573-82079896,83670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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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南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