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名额及岗位
招聘人数:7人(限男姓)
招聘岗位:辅助治超工作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政治思想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复退军人优先);
(四)年龄在18周岁至45周岁(2003年3月3日以前,1976年3月3日以后出生)的男青年。
(五)身体健康,体貌端正,双眼裸眼视力4.0以上。身高1.65米以上。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经受过刑事、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曾经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3、被原单位辞退或被开除公职(学籍)的;
4、其它不宜从事协助治超工作的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1年3月4日至2021年3月13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6、7日休息)。
(二)报名地点:市治超办(浏阳市杨家弄治超站办公楼3楼综合办公室)
(三)报名要求: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由浏阳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实施,驻交通运输局纪检监察组负责全程监督。报名者按照本公告的招聘条件和要求,持本人身份证、退伍证、学历证书和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本人近期同底版正面免冠彩色2寸照片2张,并填写《浏阳市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登记表》。同时,市治超办对报名人员进行身高测量及资格初审。报名时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招聘资格,一切责任应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四)领取准考证。报名人员经资格初审合格后,凭本人身份证在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逾期未领取《准考证》的取消报名资格。
四、考试
考试分为综合知识测试、面试。综合知识测试和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考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一) 笔试
1、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到5:1(含)方可开考,低于5:1则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根据笔试分数高低按需招录人数1:2的比例进入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成绩结果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考试结束后2日内公示。
(二)面试
1、进入面试人员由浏阳河劳务服务有限公司会同浏阳市交通运输局共同组织。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结合笔试成绩(50%)和面试成绩(50%),按招聘计划数1:1.5确定考察名单,择优录用。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考场另行公示和通知。
2、进入面试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办理面试手续。未按指定时间办理面试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可依次递补。
3、面试成绩当场宣布。
五、体检
根据笔试面试结果通知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地点在浏阳市中医院。
体检费用由招聘单位负责,并及时公布体验结果。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公布之日起1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出现的缺额,可依次递补。
六、政审
体检合格者,由浏阳市交通运输局统一组织政审工作。经政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因政审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可依次递补。
七、聘用及管理方式
(一)按《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与浏阳河劳务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聘用劳动合同一年一签,劳动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及个人表现,按程序可继续聘用;不继续聘用人员即自动解除劳动关系。
(二)应聘者一旦被聘用,由市治超办参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内部相关管理办法负责日常管理培训、统一指挥调度和使用。被聘用人员必须服从管理,严格执行各项纪律和规章制度。
八、待遇
试用符合要求的确定为录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与浏阳市浏阳河劳务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市治超办工作。待遇参照同类用工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购买“五险”。
九、纪律监督
为保证本次招聘辅助治超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开性、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驻浏阳市交通运输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这次公开招聘工作。
监督电话:83612909
2021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