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聘原则
选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选聘方式
拟选聘的77名高层次人才均采取公开选聘的方式进行。
三、岗位(专业)及数额
选聘岗位(专业)及数额详细内容见附表《晋州市事业单位拟选聘高层次人才一览表》。
四、资格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
1、政治坚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齐全;
3、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
4、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5年3月9日至2003年3月9日间出生);
5、身体健康;
6、报考教育类考生原则上应具有高中教师资格证,现无高中教师资格证的,必须在入编后1年内取得,否则予以解聘;在取得教师资格证之前先在助教岗位做教学辅助工作,待取得教师资格证后再上岗教课。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4、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选聘程序
(一)选聘。
本次选聘通过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晋州市人民政府网站等有关媒体向社会发布选聘公告。
1、报名时间、方法及要求
报名时间[2021年3月9日9:00—3月16日17:00]
方法及要求:根据公告通知,报名人员直接到用人单位或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进行报名(详见附件)。报名人员须提交居民身份证、第一学历及最高学历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下载打印最高学历《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证书等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色同版照片4张(附电子版),《晋州市选聘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
此次报名,每人限报考一个事业单位的一个岗位。
2、资格审查
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报名者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在资格审查中查实报名人员不符合规定资格条件的,取消其报名资格。对提供不实证件或资料弄虚作假者,除取消报名资格外,将建立诚信档案,在晋州五年内不得聘用。
3、面试
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进行面试。
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面试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聘七名专家作为评委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面试(教育类采取说课形式)。为确保选聘质量,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如同一岗位报名人数超过拟选聘人数时,根据面试成绩排名先后确定拟选聘人员。遇有成绩并列的,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名单:面试总分(7名评委打分之和)高者,报考教育类考生现有高中教师资格证者,烈士子女或配偶,学历(学位)较高者,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
(二)考核
由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核主要考察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
(三)体检与政审
根据选聘计划和面试成绩,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政审对象。体检和政审工作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体检和政审的具体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政审内容按照石家庄市公开招聘政审表内容进行并使用该表。如有体检、政审不合格或放弃的,在同一岗位同一面试组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的考生中依次递补,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政审合格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方式:在晋州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七天。公示无异议,办理相关手续。选聘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有关要求和其他事项
本次选聘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考生应当按照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报名、面试、体检等工作。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考生理解、支持和配合。考生须充分了解晋州市公开选聘高层次人才防疫与安全须知(详见附件),并认真填写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详见附件)。
本方案由晋州市公开选聘高层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遇有特殊或重大事宜,由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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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