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进对象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具体岗位需求和条件详见《2021年第七师胡杨河市急需紧缺人才引进计划需求目录》(见附件1)。
二、引进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二)热爱兵团,志愿到兵团锻炼成长;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与工作能力;
(五)自愿在用人单位服务5年以上。
三、优惠政策
(一)编制待遇
1.引进到师市、团场党政机关工作的人才,可通过公务员招录考试或调任的方式进入行政编制。引进到事业单位工作的人才,在行业现有空编的情况下,由师市编办调剂事业编制,保障引进人才进入事业编制。
2.引进到师市企业工作的人才,工作满5年且年度考核合格的,可参加当年师市事业单位招聘优先进入事业编制。
(二)职务工资待遇
1.引进到党政机关工作的引进人才根据其本人的资历比照机关同类职务人员享受同岗同薪待遇。引进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引进人才原已聘任的专业技术职务,引进后不受单位核定的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数额的限制,可聘任原等级专业技术职务,表现特别突出的,可根据其自身条件和岗位需要,实行低职高聘。
2.引进到企业工作的引进人才,享有入职企业同等条件人员的工资、津贴、福利保险等待遇。
(三)生活保障待遇
1.安置补贴。引进人才应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以上服务合同,可以享受安置补贴政策。其中,对引进的具有正高级职称资格的专家和“双一流”建设高校博士研究生每人发放60万元安置补贴;对引进的具有副高级职称资格的专家和“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其他类高校博士研究生每人发放40万元安置补贴;对引进的其他类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双一流”建设高校紧缺专业全日制本科生每人发放20万元安置补贴;对引进的其他类高校紧缺专业全日制本科生和团场医疗卫生专业技术岗位具有中级职称普通高校紧缺专业全日制大专生每人发放10万元安置补贴。
工作未满5年提前结束服务期的全额退回所发放安置补贴。
2.住房政策。对引进的具有副高级职称资格以上的专家、博士、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和团场医疗卫生专业技术岗位专科生,由用人单位提供3年周转住房或连续3年每年发放1万元的租房补贴。
(四)探亲待遇。在单位工作5年以内(含5年)的引进人才,其父母、配偶在外地的,除国家规定的探亲年假外每年可增加10天探亲假;其当年未休探亲假的,如父母、配偶或子女来师市探亲,其家属可报销1次往返交通费(限1次2人)。引进人才5年以后探亲年假标准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五)人事关系、户籍办理、配偶就业待遇。通过调入(聘用)方式引进的人才,由师市组织、人社部门按规定落实相关人事关系待遇。引进人才及其配偶、父母、子女自愿落户胡杨河市或团场的,由公安部门及时优先为其办理落户手续。引进人才配偶是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干部的,且本人愿意到师市工作的,按照干部调动审批程序可优先办理随调手续。
(六)子女入学、医疗、社保待遇。引进人才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就学,享受师市职工子女同等待遇。引进人才每年可享受一次免费体检,同时与用人单位在职人员享受同等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相关待遇。
四、引进程序
(一)报名方式。报名人员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应聘人员即可通过现场报名、网上报名的方式开始报名,引进计划岗位招满即止。
报名人员需提供以下资料:《2021年第七师胡杨河市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3份;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2份;应聘人员能力水平及岗位所需的相关证明材料(获奖证书、资格证书等)2份。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可将所有资料扫描电子版以压缩包的形式发送至用人单位指定电子邮箱。
(二)资格审核。师市组织、人社部门会同用人单位对人员信息进行审核,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三)面试签约。师市组织、人社部门组织有关专家会同用人单位进行面试。根据面试、考察情况,签订引进人才聘任协议书。
(四)公示聘用。对体检合格的拟引进人选,在政府网站进行公示。拟引进人员公示结果无异议后,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引进手续。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政策内容由师市党委组织部、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0992-390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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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第七师胡杨河市急需紧缺人才引进计划需求目录.xls
2021年第七师胡杨河市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docx
第七师胡杨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