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其中,应聘人员毕业证书上标注的学历及专业应当与招聘职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一致;
(四)应聘人员的年龄:本科学历30周岁以下(1990年4月12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1985年4月12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40周岁以下(1980年4月12日以后出生);
(五)必须取得相应学历的毕业证;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七)具备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八)下列情形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程序
1.职位查询。报考人员可从省供销联社网站下载招聘公告附件《甘肃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职位列表》进行查询,也可登录甘肃省人社厅网站“人事考试”专栏,进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下载《甘肃省2021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职位列表》查询。请报考人员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内容及相关政策规定,详细了解有关信息,确定报考职位。
2.网上报名。本次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每名考生限报一个职位。报考人员在2021年4月15日(星期四)09∶00至4月19日(星期一)18∶00登录甘肃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网站(http://ks.rst.gansu.gov.cn),进入“网上报名”栏目,点击“甘肃省2021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先进行用户注册,注册时必须准确填写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并妥善保管用户名和密码,上传经“人事考试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软件审核并自动生成的照片。
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公告及《职位列表》。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符合选报职位报考条件,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资格初审。省供销联社人事处负责根据公告要求和招聘职位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
4.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可于2021年4月15日(星期四)9∶30至4月20日(星期二)18∶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核结果。已通过资格审核的,不能改报其他职位。报考申请尚未提交审核或未通过资格审核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4月19日(星期一)18:00以后,报考申请尚未审核或未通过资格审核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报考人员在最后一天报名如审核不通过导致无法改报其他职位责任自负。
5.报名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即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进入缴费页面,按规定缴纳笔试报名费150元,缴费时间:2021年4月15日(星期四)9∶30至4月21日(星期三)18∶00。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6.网上打印《准考证》。通过资格初审并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可于2021年5月18日(星期二)9∶00至5月22日(星期六)9∶00登录甘肃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网站(http://ks.rst.gansu.gov.cn),打印准考证(A4纸),并妥善保管。
三、笔试
此次报考人员统一参加甘肃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组织的2021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两个科目满分均为150分。考试范围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1年版)为准,具体请登录中国人事考试图书网(https://rsks.class.com.cn/)查询。
(一)时间
5月22日(星期六)
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二)地点
由甘肃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统一安排,具体见准考证。
(三)要求
1.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招聘计划与报考人数之比的1∶3,职位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省供销联社按规定划定控制线,在笔试前通过省供销联社网站发布补充公告并书面通知报考人员。
2.应试人员必须携带网上打印的《准考证》和与报名时一致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两证不全者不得进入考场。身份证遗失的报考人员,应在公安派出所补办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
3.阅卷工作由人社部考试中心负责,笔试成绩在考试结束后的二十天到一个月内在省供销联社网站公布。
四、资格复审
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由省供销联社人事处具体负责。资格复审时间、地点通过省供销联社网站通知。资格复审人员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招聘计划与应聘人数1∶3比例确定,达不到要求比例的,按达到最低控制线全部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人员需携带准考证,提供有关证件(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复印件和2张近期正面免冠1寸证件照。尚未取得“毕业证”的资格复审人员需由所在院校出具证明。有过工作单位的资格复审人员,还需提供离职证明或养老保险缴费情况等资料。
对不符合招聘条件、不能提供资格复审所需材料、提供材料信息不实的人员,以及未按期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一律取消面试资格,不退还报名费。省供销联社人事处对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发放面试通知书。
五、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在省供销联社网站通知。面试实行百分制。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即进入面试,招聘计划与面试人选达不到1∶3的,由省供销联社划定最低控制线,在面试前书面通知面试人员。面试成绩现场公布,由考生签字确认。
参加面试的人员,需持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面试通知书。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面试。
六、总成绩确定
面试工作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省供销联社网站公布总成绩。笔试成绩满分为300分,换算为百分制后,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40%,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3×60%+面试成绩×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如出现小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第三位四舍五入)。如出现总成绩相同情况,笔试成绩高者排名为先,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时,采用加试面试的方式确定排名先后。
七、体检
省供销联社人事处根据应试人员的总成绩,按职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并电话通知参检人员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的人员,须提供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面试通知书。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参检人员自理。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组织实施。体检不合格者,于三天内复检一次,复检不合格者,按应聘同一职位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面试缺考或成绩为零者,不得递补)。
八、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人选,由省供销联社人事处统一组织,对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个人诚信、业务能力、学习成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全面、客观、公正地予以评价。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按应聘同一职位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九、公示
按招聘计划数量,以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在省供销联社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由省供销联社纪委、人事处迅速调查核实,经查证属实,不符合聘用规定的,取消拟聘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环节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十、备案
公示后,由省供销联社党委会议研究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报甘肃省人社厅备案。备案过程中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十一、审批聘用
经甘肃省人社厅备案后的拟聘用人员,由省供销联社办理审批聘用手续。无法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查询到学历学位信息的人员,不予聘用。经审批备案聘用的人员,本人提出放弃聘用资格的,记入其诚信记录备查。审批过程中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招聘单位按照岗位设置管理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等级,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具体违约责任和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一经聘用,最低服务期限为3年,最低服务期限内不得调离招聘单位。
十二、其他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在省供销联社党委领导下,由省供销联社人事处具体组织实施。
2.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全程在省供销联社纪委监督下进行。
3.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资格,所缴费用不予退还。
5.应聘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
6.本公告在甘肃省人社厅、省供销联社网站发布。
咨询电话:省供销联社人事处
李峥0931-8447063
肖婧0931-8447205
监督电话:省供销联社纪委
陈巧娣0931-8447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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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职位列表.xlsx
甘肃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1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