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五官端正;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条件见附件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7.报考护理岗位患有精神病史、吸毒史,或头孢类、青霉素类过敏史或皮试阳性者。
(二)具体条件
1.学历要求:需符合岗位计划表中的学历要求,其中要求“全日制本科”的学历,第一起点学历需为全日制本科学历。
2.“年龄条件”中“28周岁及以下”(1993年4月14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3.岗位所需的资格证、职称证书、规培证合格证(证书需在有效期内)。
4.工作经历要求,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14日。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其在不同单位工作的时间可以累计计算,在读期间参加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5.招聘计划一览表中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流程
招聘流程为:
妇产科博士研究生岗位:
报名长期有效。下载附件2:《安徽省妇幼保健院东区报名表》,填写完毕后上传至邮箱sfy8011@163.com:邮件主题为“××学历应聘××岗位+姓名”。
其余岗位:
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专业测试、成绩合成、体检和考察、确定拟聘人员、公示、聘用。
(一)网络报名及资格初审
1.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登录http://106.14.65.48:18080/exam/报名。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间为2021年4月16日09:00至4月23日16:00,逾期不予补报。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并记入个人失信记录。
2.报考人员须于2021年4月26日16:00前可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4月27日16:00前登录报名网站缴纳笔试费用,逾期不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通过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
3.为确保招聘质量,应聘同一岗位,缴费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不低于2:1。达不到此比例要求的,将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报考岗位被取消的审核通过且缴费成功的人员,可于2021年4月28日下午14:00-16:0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没有改报的考生不参加招聘考试,报名费将在笔试成绩公示后退回个人。
4.完成网上缴费后,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同时,我们将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情况对本次招考过程中相关信息及时在安徽省妇幼保健网站(www.hffy.com)、安徽省妇幼保健东区网站(www.hffy.com/index_dq.aspx)、合肥猎头网(www.hfjyz.com)进行公告,请报名成功者予以关注,逾期责任自负。考生需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参加笔试。
5.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我院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给予取消相应环节资格等处理。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理。
(二)测试形式
妇产科博士研究生岗位:资格复审、面谈;
其余岗位:笔试、资格复审及专业测试。
以上具体事宜及时在安徽省妇幼保健网站(www.hffy.com)、安徽省妇幼保健东区网站(www.hffy.com/index_dq.aspx)、合肥猎头网(www.hfjyz.com)进行公告,请报名成功者予以关注,逾期责任自负。
(三)体检和考察
1.根据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入围最后一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决定取舍。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与项目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未按期来院进行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2.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考察重点核实拟录取人员入院前社会表现情况及报名资格条件。
3.体检、考察因自愿放弃、不合格等出现缺额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四)确定拟聘人员
根据招聘公告规定的要求和应聘者的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人员。
(五)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在安徽省妇幼保健网站、安徽省妇幼保健东区网站、合肥猎头网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聘用手续、待遇
1.单位与拟聘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
2.待遇:院内聘用,单位为所聘人员办理各类社会保险。
四、监督、指导
坚持招聘工作信息公开,自觉接受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违纪违规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报名人员应诚信报考,自觉遵守考试纪律。上述人员中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报名系统咨询电话:0551-62891910
监督举报电话:0551-62160067(医院监察室)
上述信息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我院在法律范围内对本招聘公告保留最终解释权。
安徽省妇幼保健院
2021年0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