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热爱城管工作,乐于奉献城管事业,能吃苦耐劳,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6.男性,具有大专以上学历,18-35周岁,身高1.65米以上;无违法犯罪记录、无个人不良信用记录、无纹身;退伍军人、有与城管职业相关的专业特长、会电脑操作者优先聘用;
7.限永安市户籍。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参加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现役军人;
4.在读学生;
5.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的;
7.其他不宜担任劳动合同制城市协管人员的情形。
三、报名方式、时间和地点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请本人携带报名表及身份证原件、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学历证书、退伍证的复印件,近期一寸彩照2张。
2.报名时间:2018年8月15-21日(8:00-12:00,15:00-18:00)。
3.报名地点:永安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永安市燕江南路1286号,新佳洁广场对面),联系电话:3833747,联系人:陈女士。
四、面试
经报名资格审查后,由城管协管员招聘考核领导小组根据城管协管员工作相关条件进行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和行为举止等,面试成绩前30名,进入体检。
五、体检
1.根据综合成绩,按1:1确定体检人选。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2.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名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六、聘用及待遇
招聘的协管队员由城管综合执法大队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签订用工合同,并按规定办理五险一金。工资待遇1500-2100元,加班工资另计。不提供食宿。
七、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永安市城管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98-3852747,联系人:吴女士
特此公告。
永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8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