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根据招聘数量,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方式
采取统一招聘方式,按照考试、考察相关结合的方法进行招聘。
三、招聘数量、岗位和条件
(一)招聘数量、岗位:
本次拟招聘专业技术人员20名,具体岗位数量和条件详见附表。
(二)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与工作岗位需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4、具有沧州市各县(市、区)户籍;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涉及到年龄、工作经历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1年5月7日。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3、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4、现役军人;
5、失信被执行人;
6、原工作(聘用)单位不同意报考的;
7、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8、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沧县人民政府官网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期限为2021年5月7日9:00至2021年5月12日17:00。审核结束时间为2021年5月13日17:00。交费结束时间为2021年5月14日17:00。
考生在报名期限内登录沧县政府网,点击人事招聘考试网站链接,注册成功后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信息填写完毕提交网上审核,审核通过的考生在网上交纳报名考务费100元,交费成功后,考生完成报名审核。逾期报名窗口自动关闭。
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能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可减少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人数并在政府网通知考生。对少数因专业紧缺的岗位,经沧县医院2021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
招聘各环节疫情防控标准按县疾控中心要求执行。
(三)笔试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笔试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以《笔试准考证》信息为准。
笔试内容为报考岗位相关专业知识,满分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考试时长90分钟。
笔试结束后,按岗位分别将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次排序,按1:1.5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
(四)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人员具体携带的材料、证件以及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以网上通知为准。资格复审后,确定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应聘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高低排名顺次递补;确定符合条件的进入面试。
(五)面试
考生按面试通知要求在网上打印《面试通知单》,面试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以《面试通知单》为准。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分数计算保留两位小数。面试顺序由考生本人抽签决定。面试结束后在考点张贴公布,考生也可登录县政府官网查询。面试成绩60分及以上者进入综合成绩排名。
(六)计算综合成绩、确定排名
考生综合成绩的计算公式为: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按岗位将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次排列,按照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考生。
(七)体检
参加体检的考生携带二代身份证、《面试通知单》,统一组织到指定地点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相关项目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负担。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
(八)考察
考察工作由人社局、县医院具体负责,主要审核考生人事档案,核实有无违法违纪情况,考察考生的品德等综合素质。考生在考察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者有其他妨碍考察工作的行为,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做出考察结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未通过考察的取消应聘资格。。
(九)确定聘用人选并公示
根据招聘方案规定和考试、考察及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选,并在沧县人民政府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后确定无异议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县医院提出聘用意见,报人社局审核,经县政府审批同意后即确定为本次聘用人选。
(十)培训上岗
由用人单位对聘用人选进行岗前培训并负责办理入职手续。
五、待遇及管理
(一)待遇
参照沧县医院事业在编人员待遇执行。
(二)管理
实行合同制管理,首次合同期限为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发生违法违纪问题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合同期满,根据工作需要及双方协商可以续签。
六、有关说明
(一)考生必须对自己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严格履行报名表中的“诚信承诺”。资格复审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报考错误,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
(二)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假借招聘名义举办的各类辅导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三)本次招聘期间各环节的公告、通知、公示等信息均通过沧县人民政府官网发布,沧县医院2021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不再另行电话通知,考生应及时关注,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报名、打印证件,未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不能按时提供资格复审材料、考察材料、人事档案等资料的,不在规定时间到用人单位报到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四)本次招聘工作由县纪委监委负责监督。
本方案由沧县医院2021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3059901,5566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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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沧县医院
2021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