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和方式
招聘工作遵循德才兼备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报名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身心健康;
3、具有南大港户籍人员或其配偶、子女;
4、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5年12月31日后出生);
5、2020年及以前年度毕业生,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国外留学人员需经认证),且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或已在我区参加事业养老保险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4、本人、配偶及直系亲属参加越级非法上访的;
5、本人、配偶及直系亲属在园区拆迁征收工作中不配合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此外,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执行回避”的规定。
我区户籍人员子女报名以户口本、分区(社区)及公安局证明信为准,配偶报名以结婚证为准。凡涉及到户籍、结婚证件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0年12月31日。
三、招聘程序
为落实疫情防控要求,所有考生须提前测量日常体温,监测身体健康状况,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进行健康申报。考生通过微信搜索“冀时办”下载“河北健康码”,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打卡上报每日体温。待考生进入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等环节时,需佩戴口罩,出示“河北健康码”以及《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附件2),并接受体温检测,正常者方可进入考场,对超过37.3℃的人员须进行复检,仍超过37.3℃的,交由考点医务人员进行判断。从中高风险地区来我区的要持有7日内一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且持有健康绿码,体温正常可参加招聘。无法提供健康证明的,不能参加相应的考试审查。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2021年1月6日至2021年1月8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报名地点:南大港人事局(新机关楼六楼6007室),咨询电话:5897862。
(二)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需在南大港官网下载并填写《南大港产业园区公开招聘机关事业单位辅助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3)和《机关事业单位辅助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资格信息核对表》(附件4),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同时提交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和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国外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由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近期同版免冠小2寸彩色照片4张。每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报名费100元。
报名人数与各岗位计划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比例要求的,根据实际情况,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适当减少或取消该岗位计划人数,并将名额调剂到综合类使用(综合类男性招聘计划人数不小于综合类女性)。
本次招聘工作,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应聘者提交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隐瞒或提供虚假信息者,一经发现,取消其考试、聘用人选资格,3年内不准参加南大港产业园区组织的各类招聘考试。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笔试准考证》凭本人身份证领取,具体领取的时间地点,请关注南大港产业园区官网。
1、笔试
笔试内容包括《职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分数将在南大港产业园区官网公布。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各类别拟招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人选。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考试总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将在南大港产业园区官网公布。
(四)考核、体检
考试结束后,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确定进入考核和体检的人选,出现相同分数时,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入选,如面试成绩相同,学历高者优先入选。
考核主要考察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个人档案等相关资料进行审核。
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的,在该类别报考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依次递补。
四、公示、聘用
根据考试、考核、体检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将拟聘用人选情况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就业、工资、社保等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12个月,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首次聘用合同期限五年,五年内原则上不允许调动。聘用人员不进入事业编制,享受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待遇。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中共沧州渤海新区南大港产业园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和沧州渤海新区南大港产业园区监察局全程监督。
特别提醒: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证件审核、笔试、面试、体检、考核、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招聘过程中相关信息均及时在南大港产业园区官网发布,请报名人员及时关注,南大港人事局不再电话通知,考生如有延误后果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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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大港机关事业单位辅助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资格信息核对表x.xls
南大港产业园区人事局
2020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