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简介
自然资源部海洋咨询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成立于2004年,是自然资源部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承担报国务院审批用海用岛的技术评审,重大项目用海用岛评估,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管理技术支撑,中央财政支持的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技术审查,海洋生态修复有关政策研究,开展海洋政策、法规、规划研究咨询等。
二、招聘原则
严格按照国家和自然资源部有关规定执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三、招聘岗位与人数
招聘岗位为业务处专业技术岗,招聘人数为1人,主要从事海洋工程生态评估和项目用海用岛技术审查。
四、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学历硕士研究生及以上,专业为港口海岸及近海工程、物理海洋相关专业;
3.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从事海洋生态评估与生态修复、海洋环境数值模拟、泥沙冲淤和岸滩演变的研究与应用等相关工作;
5.主持过海洋领域国家级项目或课题,或参与海洋领域国家级项目或课题并取得重要成果;
6.具有在涉海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5年以上工作经历;
7.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5月14日24时。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请填写《自然资源部海洋咨询中心招聘报名表》(见附件),发送至电子邮箱hyzxzx2021@163.com,邮件标题格式为:报考岗位-姓名。邮件附报名表格,同时提交以下材料扫描件:身份证、学历与学位证书、职称证明、业绩证明等其他必要材料。
3.应聘人员须在报名时提交如实填报有关信息和提供相关材料的承诺书,承诺所填写的各项报考信息全部真实有效。应聘人员未按要求报名并提供上述材料,或者提供虚假信息等的,立即取消其报名资格。
(二)资格审查
按照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将在自然资源部和中心门户网站公布,并参加后续的面试考核。
应聘人员未通过资格审查者不另行通知。
(三)面试
1.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形式为个人表达和考官提问,重点考评综合分析能力和专业技能水平。首先由应聘人员进行PPT自我陈述,主要包括个人基本情况、专业能力介绍和工作经历等。再由考官根据应聘人员相关工作经历和专业能力,结合具体岗位要求,对面试人员进行提问,重点考核应聘人员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以及综合分析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应聘人员方可被确定为考察对象。
2.应聘人员参加面试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与学位证书、职称证明、业绩证明等其他必要材料。上述证件均需原件,缺少上述证件者,不得参加面试。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察
1.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不超过1:2确定考察人选,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总分100分)的应聘人员方可被确定为考察对象。
2.确定考察对象后,在中心网站公布考察对象名单,接受社会监督。
3.组织考察对象进行体检,对于体检合格的考察对象,由人事处会同用人部门组成考察组,围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业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审核其干部人事档案对其应聘条件进行复查。
(五)公示和聘用
1.将拟聘用人员情况等信息在公开招聘公告的发布范围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并设立监督电话,受理投诉或举报问题。
2.公示无异议后,中心与受聘人员按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入职后以岗位聘用的方式纳入事业编制。
(六)其他要求
1.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
2.招聘过程中的其他事宜,另行发布公告。
六、联系方式
自然资源部海洋咨询中心人事处
联系人:王老师,陈老师
联系电话:010-68046466;010-68040020。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马官营家园3号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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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部海洋咨询中心
2021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