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一)招聘岗位
不动产登记工作人员4名。
(二)基本要求
1.自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6.大专及以上学历;
7.党员优先。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或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均不得报名应聘。
(三)岗位要求
报名参加应聘者须具备基本条件外,还需具备岗位所须条件:
(1)普通话流利,有良好的沟通表达和处理应急问题的能力;
(2)有一定的文字功底,能够熟练使用常用办公软件;
(3)做事认真负责、待人热情、周到细致、执行力强,有良好的团队精神和服务意识;
(4)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二、报名时间
2021年5月7日-8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三、报名要求
应聘人员携带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证书、资格证书、近期免冠小2寸彩照(2张)等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到报名现场,并填写《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见附表),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者,取消报名资格。
四、报名地址及联系方式
报名地点设在北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陈文村路7号6楼605室),联系电话:0779-2060053。
五、考核方式
应聘人通过资格审查后,须经过笔试和面试考核录选,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六、工资待遇及工作时间
(一)工资待遇:确定拟聘人选后,与我中心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工资2000元/月,转正后工资2300元/月(含五险一金),试用期结束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
(二)工作时间:行政班,周末双休;因工作需要适当安排加班。
七、相关事项
(一)本次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招聘的有关政策,自觉接受社会舆论和相关主管部门的监督。
(二)严格公开招聘纪律。有下列情形的,取消本次考试资格、考试成绩或聘用资格:
1.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应聘人员有违纪违法情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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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