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简介
广西壮族自治区直属单位住房保障中心是经自治区党委编办批准设立的正处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我中心承担区直、中直驻邕单位房改业务办理的事务性、服务性工作;承担自治区直属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的建设、改造以及自治区直属单位保障性住房建设、筹集等工作。广西壮族自治区直属单位住房保障中心的前身是广西壮族自治区直属单位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广西壮族自治区直属单位住房建设发展中心),于1994年11月30日成立,原直属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管理,自2018年12月起划转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管理。我中心目前内设综合科、财务科、行政服务科、保障房管理科和基建管理科5个科室。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8名工作人员(实名编制2名和后勤服务聘用人员控制数6名),具体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
三、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技能条件及其他条件。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其他人员应聘的,须在报名之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
(五)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本次招聘中有涉及年龄、工作经历及年限等要求的,时间计算截止至现场报名首日,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全日制学习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包含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高校毕业生从毕业之日起两年内为择业期。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公职的、参与非法组织的;
2.近三年内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3.持虚假证件报名的;
4.专业、学历未得到国家相关部门认可或不符合所报岗位要求的;
5.现役军人;
6.在读学生;
7.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情形。
四、信息发布地址
(一)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及拟聘人员公示在广西人事考试网(http://www.gxpta.com.cn/)、主管部门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http://jgswj.gxzf.gov.cn/)发布。
(二)本次公开招聘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开考比例调整、成绩公布、进入各招聘环节名单等具体事宜,在主管部门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http://jgswj.gxzf.gov.cn/)发布。
五、招聘流程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组织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核、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依次进行。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1年5月20日-2021年5月21日。
3.报名地址:南宁市青秀区东葛路133号自治区直属单位住房保障中心公租房办公室。
4.现场报名需提交的材料(原件):
(1)广西壮族自治区直属单位住房保障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正反面打印,签名处须手写签名)(附件2);
(2)近期免冠1寸照片(三张);
(3)本人有效身份证;
(4)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校《就业推荐表》;
(5)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工作经历证明(附件3);
(6)应聘人员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报考的,须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附件4);
(7)海外留学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由第三方专业的正规翻译机构翻译成中文并加盖翻译专用章的成绩单;
(8)应聘人员有技术职称或执业(职业)资格证的,可提供职称证(未取得职称证可用红头文件代替)、执业(职业)资格证;
(9)应聘人员是中共党员的,可提供中共党员身份证明(附件5);
(10)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如报考限高校毕业生岗位,须提供户口、档案和组织关系证明。
工作人员当场核验材料后,将(3)~(8)项材料原件退回。材料不齐全的,不予受理。
现场报名前,应聘人员须将以下①~⑨材料打包压缩上传邮箱。邮箱地址:zhk@gxqzzfbzzx.cn。邮件名及附件名均统一命名:应聘岗位编号+应聘岗位名称+姓名,如:“01+业务审核岗1+张三”。
①广西壮族自治区直属单位住房保障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②广西壮族自治区直属单位住房保障中心2021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信息登记表(附件6)。
上述①~②项材料须为电子表格,不能以图片、PDF格式上传。
③广西壮族自治区直属单位住房保障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签名处须手写签名);
④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学历证书、学位证书;
⑤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工作经历证明;
⑥应聘人员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报考的,须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⑦海外留学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由第三方专业的正规翻译机构翻译成中文并加盖翻译专用章的成绩单;
⑧应聘人员有技术职称或执业(职业)资格证的,可提供职称证(未取得职称证可用红头文件代替)、执业(职业)资格证;
⑨应聘人员是中共党员的,可提供中共党员身份证明。
上述③~⑨项材料须为PDF格式。
上传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5月13日24:00(7个工作日)。应聘人员在邮箱上传材料截止时间结束前未按要求上传材料的,现场报名不受理材料。
现场报名缴费:现场报名时对报名材料齐全的人员预收考试费。收费标准按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桂价费〔2010〕269号文件的规定:考试费每人50元。如应聘人员资格审查不合格,待笔试人员名单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将50元考试费退还给应聘人员。
现场核验注意事项:报名时严格执行防疫健康码亮码出行制度,报名全程请佩戴口罩,并配合进行体温检测。
5.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应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直属单位住房保障中心2021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中公布的岗位条件对口报名,每名应聘人员限报1个岗位,不能多报。报名材料须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否则视为无效报名。
(2)机关和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报考须先向所在工作单位提出申请,取得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事部门的同意后,方能报考。一经聘用,因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拒绝办理相关手续所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3)应聘人员填写报名表时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在公开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4)应聘人员报名后须按本单位通知按时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如未按时参加视为自动放弃本轮招聘资格,将记入本单位诚信档案,未来五年内不得参加本单位的招聘活动。
(二)资格审查
1.报名结束后,依据招聘公告要求的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人员不列入公开招聘对象。
2.资格审查结束后,资格审查结果在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http://jgswj.gxzf.gov.cn/)发布,请应聘人员自行关注和查询。
3.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及填报的信息如有不实情况,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考试。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等相关文件规定,采用笔试+面试方式进行人员招聘。按笔试和面试的综合成绩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成绩。考试综合成绩计算方法如下: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结构化面试成绩×60%。考试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
(1)笔试开考比例。计划招聘人数与通过报考资格审查人数达到1:3的岗位方可开考,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确因需要在当年补缺的岗位,经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核准后才可以调整,调整后及时在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http://jgswj.gxzf.gov.cn/)发布变更公告,不进行个别通知,请应聘人员自行查阅。
(2)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成绩总分100分。笔试人员须同时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注明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3)笔试内容。笔试按照综合类岗位、会计岗位、基建岗位、信息化岗位分别出题,其中业务审核岗、文秘岗位、后勤岗位为综合类岗位。考试内容包含公共知识和专业知识,其中公共知识包含公共基础知识、职业能力倾向测试等;专业知识分别为各岗位相关业务知识。
(4)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在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http://jgswj.gxzf.gov.cn/)公布。
2.面试。
(1)确定面试人选。按照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选1:5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人选;如有自愿放弃面试资格者,须提交书面放弃申明材料至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未达面试开考比例的岗位,确需补缺的,经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同意后方可进入面试程序。
(2)发布面试公告。面试人选确定后,在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http://jgswj.gxzf.gov.cn/)发布面试公告,通知面试时间、地点及其他相关事项。面试公告发布后,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
(3)实施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现场宣布。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含)以上为合格。面试时人数达不到1:5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70分(含)以上方可按招聘需要进入下一程序,考生成绩都达不到70分以上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面试结束2个工作日内在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http://jgswj.gxzf.gov.cn/)公布考试综合成绩及相应岗位排名情况。
(四)考核。
1.确定考核人选。根据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考核人选1:1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核人选。若综合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比选,如面试成绩仍然相同,可同时确定为考核人选,根据考核情况择优确定拟聘人选。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
考核中若出现考核结果不合格、考核人选自愿放弃考核和聘用资格、考核人选所在单位不配合导致考核工作在通知考核时限内无法完成的情况,则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若综合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面试成绩仍然相同,可同时参加考核,根据考核情况择优确定拟聘人选。若无递补人员则取消该岗位招聘。
2.考核内容。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并对相关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3.在考核过程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被认定有违法违纪行为的;
(3)提供虚假证明和材料的;
(4)个人重要档案资料不齐全或不真实,个人履历、经历情况不清,不能进行有效考核的。
4.自愿放弃考核或聘用资格的,须提交书面材料至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体检。
1.考核结束后,自治区直属单位住房保障中心根据考核结果,按照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对象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西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不按规定地点参加体检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体检合格者方可聘用,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的,视情况从同一岗位应聘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行考核和体检,若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3.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
(六)公示。
根据通过考试、考核、体检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在广西人事考试网(http://www.gxpta.com.cn/)和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http://jgswj.gxzf.gov.cn/)公示,并在自治区直属单位住房保障中心张榜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按事业单位管理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制度。
六、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考试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三)本次招聘监督举报电话:0771-2803046;监督举报邮箱:rsc1819@sina.com。
(四)招聘联系人:联系电话:0771-5385313;
联系电话:0771-570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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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广西壮族自治区直属单位住房保障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docx
广西壮族自治区直属单位住房保障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广西壮族自治区直属单位住房保障中心公开招聘工作经历证明(参考模板).docx
广西壮族自治区直属单位住房保障中心公开招聘同意报考证明(参考模板).doc
2021年度广西壮族自治区直属单位住房保障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信息登记表.xlsx
广西壮族自治区直属单位住房保障中心
2021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