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区教育发展需要,需面向社会自主招聘74名公办中小学合同制教师,现将本次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岗位及薪酬待遇
(一)招聘人数
本次招聘中山火炬开发区公办中小学文化课和音体美专任教师共74名。
(二)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见《中山火炬开发区2021年自主招聘公办中小学合同制教师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所招岗位由区文体教育局根据用人需求,统一调配。
(三)薪酬待遇
被录用者为中山火炬开发区合同制教师,根据入职人员学历、职称和所聘岗位,小学年收入约14-20万元,中学年收入约14-21万元(以上收入含“五险一金”)。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及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以上人员,且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条件。
港澳人员符合《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试行)》和本公告规定的可报考相关岗位。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具备良好的思想品质和职业道德,品行端正,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2.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所学专业与应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相符,所学专业的专业代码参见《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学科对应具体专业目录)》(附件2);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院校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4.应聘专任教师岗位的须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包括任教学段与应聘专任教师岗位相应,下同)。尚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应届毕业生可暂不提供。所有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报考人员,一经录用聘任,原则上须在一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对一年内未能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延迟一年试用期和转正;对两年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按中山市中小学教职员聘用(聘任)制有关规定解除聘用关系;
5.下列人员不具备应聘资格:(1)现役军人;(2)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4)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5)近3年在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违纪失信人员;(6)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到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7)招聘过程中或聘用后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规定的回避关系的人员。
(三)具体条件
1.应届毕业生。具有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2.社会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0年7月31日后出生),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以上学历,与应聘岗位相应(指岗位等级、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或以上(指岗位等级和任教学段)的专业技术资格(岗位表里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名称是指广东省2016年中小学职称改革后的专业技术资格名称。报考者在填写专业技术资格时,请在报名表相应位置填写现持有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专业技术资格名称,并备注清楚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等级,其对应等级可查看《广东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过渡名称对照表》(附件3))。
3.以上两类人员报名者均需具备招聘岗位表所列明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本次招聘共有报名、确定考核人选、面试、体检与考察、公示与聘用五个环节,具体如下: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网络预报名+现场资格审核”的方式。
2.报名时间及方法:
(1)2021年4月30日至2021年5月28日17:00,应聘者将PDF版的报名材料打包压缩后,以“应聘岗位编号+姓名”命名,发至邮箱zshjedu@vip.163.com,联系人:徐老师0760-89893886。
(2)应聘者须5月29日9:00-12:00,14:00-17:00携带报名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香晖园小学(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石牛东路2号)完成现场报名及资料审核,本人未携带材料到现场审核的报名无效。现场审核不通过者,不具备考试资格。
报名所需材料及要求:
①提交材料:
应届毕业生:A.《中山火炬开发区2021年自主招聘公办中小学合同制教师报名表》(填好打印并由本人签名);B.《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本人须在封面左上角注明所学专业代码,须为《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学科对应具体专业目录)》里的专业代码)。若属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相近且属岗位表相关岗位要求的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可在填报专业代码时以“9999999”代替,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院校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专业判定材料;C.第二代身份证、学生证(2019年和2020年毕业生不需提交)、完整的学习成绩单(2019年和2020年毕业生佐证时需提供)、教师资格证(尚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可暂不提供);D.2019年、2020年毕业生还须提供本人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不属粤教毕〔2019〕3号文所规定的择业期内的2019年、2020年毕业生还须提供本人有效的毕业生暂缓就业协议书或证明(证明中需明确考生属暂缓就业,若获录取可派遣到中山市);E.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书、证明材料(如职业资格证、获奖证书、专业方向证明等);F.与报考岗位相关的综合能力证明材料(如社会实践成果、已发表的学术论文、主持或参与的各类课题项目、所获奖项、技能证书等)。
社会人员需提交:A.《中山火炬开发区2021年自主招聘公办中小学合同制教师报名表》(填好打印并由本人签名);B.第二代身份证、教师资格证、学历学位证等;C.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书、证明材料【如职业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已通过2020年职称评审并公示暂未发证的,可先行提供评审部门官网的公示链接及截图等佐证材料)、获奖证书、专业方向证明等】;D.与报考岗位相关的综合能力证明材料(如社会实践成果、已发表的学术论文、主持或参与的各类课题项目、所获奖项、技能证书等)。
②港澳学习、留学归国人员报名时毕业未满2年的视为应届毕业生。须于报名前取得相应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在报名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③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④涉及年限计算的时间截至2021年7月31日止。
⑤以上所有证件、材料均要求验原件收复印件;
⑥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提供虚假材料或材料不符合要求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和聘用资格,弄虚作假者纳入失信人员名单。
报考全过程请报考人员保持电话畅通。
(二)确定考核人选
由我区学科招聘小组通过审核报名材料,依据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业成绩或教学业绩、特长、干部任职情况、所获奖励等材料,按岗位招聘人数不低于1:2,不高于1:5的比例择优确定参加面试考核人员。现场资格审核完成第二天以电话(或短信)通知面试入围人员有关考核事项,应聘者不按规定时间到达面试考场考核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三)考核
考核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报名人员凭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面试前,招聘单位对考生进行资格复核,复核不通过的,不得参加面试。面试重点考查职业道德、职业精神、专业素养和从教潜能等方面的内容,面试结束后,考生、评委组成员等相关人员在《火炬开发区自主招聘公办中小学合同制教师面试人员情况表》上签名确认。
1.考核内容
(1)考核内容为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文化科教师为模拟上课;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心理和科学学科为专业能力测试)和综合答辩,具体考核内容见学科考核方案。
(2)考核原则上按学科进行,考生应试顺序及内容当日抽签确认。
(3)教育教学能力测试不少于10分钟(文化科备课1小时,模拟上课10分钟;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心理和科学学科考核时长由相应学科考核方案确定),综合答辩为10分钟。
2.分值构成
(1)考核总分值为100分,教育教学能力测试(专业能力测试)和综合答辩各占50分。
(2)考核成绩计算方法:采用去除最高分及最低分后取平均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3.录用分数线及成绩公布
(1)面试合格分数线统一划定为70分,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不能列为体检及考察对象。根据合格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至低的排名顺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考察及体检对象。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依次按照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综合答辩(综合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2)面试成绩、体检和考察对象名单将在面试工作结束7天内呈区招聘领导小组审定,并在“中山火炬发布”公布。
(3)电话或短信通知拟入围体检及考察人员有关事项,短信通知其他未入围人员。
(四)体检与考察
1.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根据各招聘岗位考生的总成绩,按岗位拟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具体事项另行通知,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拟聘资格。
2.体检合格后按规定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入围人员思想、学习等方面的表现及主要优缺点,并进行资格复查。
不按要求参加体检、考察的,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所缺名额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从应聘同一岗位的符合条件的其他考生中依次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1.考察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将在“中山火炬发布”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2.公示无异议的,报区党工委、区管委会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首次聘用时间为3年。最终聘用情况以区文体教育局办理聘用手续时审核结果为准。
四、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的拟聘者,取消聘用资格:
1.应届毕业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者;
2.应届毕业生未能在2021年9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者;
3.应届毕业生因个人原因在2021年12月31日前未完成毕业生接收手续者;社会人员因个人原因在2021年12月31日前未完成入职手续者;
4.不服从组织调配者;
5.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提供不真实、不完整资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者;
6.公示结果影响聘用者;
7.中山火炬开发区文体教育局办理聘用手续时审核材料不通过者;
8.放弃聘用资格者;
9.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者;
10.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者。
(二)防疫要求
请报名者在进行现场审核和面试两个环节时提供以下资料:
1.考生提前如实填写《考生健康情况确认书》(见附件5),于现场审核和面试当天交考点工作人员;
2.考生现场出示本人健康码和行程卡;
进入现场资格确认和面试考点的所有人员要求健康码为绿码,健康码为红码、黄码或体温37.3℃以上的不能参加现场审核和面试。
3.考生按标示分散有序入场,前后保证1米以上间隔,要求全程佩戴口罩。
以上涉及的时间期限,如上级因新冠疫情作出调整的,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执行。因取消聘用资格而产生的缺额,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从应聘同一岗位的符合条件的其他考生中按有关规定依次递补。
(三)本次自主招聘过程中考生因自身应考产生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我区恕不承担。
(四)本次招聘中涉及的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五)本公告由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文体教育局负责解释。
招聘单位咨询联系电话:0760-89893886
监督投诉电话:0760-89893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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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中山火炬开发区自主招聘公办中小学合同制教师岗位表.xls
2021年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学科对应具体专业目录).xls
2021年中山火炬开发区自主招聘公办中小学合同制教师报名表.xlsx
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文体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