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职位
管委会主办10名(见附件)。
二、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职业操守良好,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1.年龄:35周岁以下(1985年5月6日以后出生)。
2.学历:具有正规院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2021年全日制应届博士、硕士研究生也可报考,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时间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和《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规定,自2016年12月1日后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与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培养质量坚持同一要求,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享有平等就业机会。符合上述规定的,报名时与全日制研究生同等对待。
3.熟悉领域或专业:熟悉自贸试验区、国家级开发区建设工作,具有较强的自贸试验区创新、金融、投资、对外贸易、产业研究等业务能力。复合型专业人才优先,具有多岗位实践经验者优先,具有跨国机构工作经验者优先。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及以上纪律处分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的;
(4)受处分期间或影响期未满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与现单位签订其他限制性规定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8)其他不适宜担任拟聘任职位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1.报名程序
报名时间为:2021年5月7日9:00至5月18日17:00。
报名步骤如下:
(1)网上报名。报名人员登陆上海外服(山东)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官网(以下简称“报名网站”,网址:shandong.fsg.com.cn)仔细阅读招聘简章,进入报名系统,按照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报考信息资料并上传照片。每人限报1个职位,报名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陆填报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信息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
(2)网上查询。报名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2021年5月8日10:00--5月19日12:00登陆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名单将于5月20日在报名网站公布。
(3)打印笔试准考证和《自贸试验区济南片区公开招聘诚信承诺书》(以下简称《诚信承诺书》)。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参加考试前,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和《诚信承诺书》,时间另行通知。笔试准考证保存到公示拟聘任阶段。
对最终确定的报考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6倍的职位,原则上取消招聘计划,取消的计划在报名网站公布。报考职位取消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改报只进行一次,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改报。
2.考试、聘任程序
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组织实施考试。考试分为笔试、面谈和面试。
(1)笔试
主要测试报考人员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考试不指定教材和复习资料。
笔试时间:将在报名网站发布通知。
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报名人员需持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参加考试。
报名人员可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2)面谈
面谈公告。根据笔试成绩得分由高到低,按照不低于1:6的比例确定面谈人选。报名人员可登陆报名网站查看面谈公告和面谈人选名单。
资格复审。面谈前,对面谈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材料包括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诚信承诺书》原件等,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留学回国人员还要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因自愿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取消面谈资格形成的空缺职位,按本职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面谈组织。面谈采取面对面交流等方式,重点了解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综合分析能力、个性特征、与报考职位匹配性、语言表达与仪表举止等。
(3)面试
面试公告。根据面谈综合评估,按照不低于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报名人员可登陆报名网站查看面试公告和面试人选名单。
面试组织。面试采取半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协调能力、专业知识、以及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4)考察、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30%、7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1:2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管委会对考察人选进行考察,并统一安排体检。
(5)公示
根据考察、体检情况,经履行有关程序后,确定拟聘任人选,在报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6)聘任
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任手续。
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其他原因形成的空缺职位,按照本职位考察人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四、管理和待遇
1.聘任管理。聘任人员参照山东省开发区全员岗位聘任制实施办法,实行全员聘任制。拟聘任人选如为在职人员,须在入职前辞去原单位所任职务。聘任人员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计入聘期,一年一考核,聘期期满考核合格可以续聘。
2.薪酬待遇。聘任人员试用期内发放试用期薪酬,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执行绩效薪酬,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参考市场同类可比人员薪酬水平,提供具有一定吸引力的薪酬待遇。
五、其他事项
1.招聘期间,应聘者应保持通讯联络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的相关后果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公开招聘资格,并由本人承担相应后果。
3.管委会有权根据职位需求变化及报名等情况,调整、取消或终止个别职位的招聘工作,并对招聘工作享有最终解释权。
4.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授权任何机构进行培训。除报名网站发布的职位需求信息外,不在济南市以外地点安排其他招聘工作。
5.本次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6.招聘过程严格落实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参加现场笔试、面谈、面试、体检等,应按照济南市疫情防控相关要求予以配合,凡违反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咨询电话:0531-66604913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监督电话:0531-8887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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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济南片区管委会
2021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