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进计划
(一)引进数量
引进各类高层次人才共80名。
(二)引进范围
1、国内普通高等院校和经国家教育部认证学历学位的留学归国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2、国内普通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且第一学历为国家计划内的全日制毕业生。
3、2020至2021年度QS世界大学排名TOP500境外高校全日制硕士毕业生。
4、部分急需紧缺岗位放宽到国家计划内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三)引进岗位
引进岗位、专业要求详见附件1。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思想素质好,品行端正。
(二)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0年6月7日以后出生)。
(三)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学习成绩优良,具有与岗位相适的专业知识、能力;有志于从事党政事业单位工作。
(四)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21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各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和其他条件。
(五)有下列情形人员不得报名:
1、因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校期间受过院系级以上处分的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党纪政务处分仍在影响期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招考(聘)主管部门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纪律行为的;
3、有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人员名单尚未撤销的;
4、平邑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以及实行总量控制备案管理的人员;
5、中外合作办学、独立学院毕业生,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和定向培养的毕业生;
6、在读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报考;
7、引进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8、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
三、引进程序
(一)网上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1年6月7日9:00—6月18日16:00
查询时间:2021年6月7日14:00—6月19日16:00
报名方式:平邑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pingyi.gov.cn/)、平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众号服务平台(https://www.pyxrsj.cn/)或微信公众号:平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众号“社保就业”栏目-人事考试(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2)。
1、个人报名。报考人员登陆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报名信息,并上传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报名人员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因提交报名信息不准确、不齐全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原因影响资格审核的,由报名人员承担相应后果。报名人员在引进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引进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每人限报一个岗位。系统生成报名表后,提报资格初审。
2、网上初审。平邑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经系统生成报名表后,工作人员进行网上资格审核。报名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提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信息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
3、网上查询。报考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查询截止时间前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
(二)资格审查和考试考核
通过网上初审的考生进入资格审查环节,通过审查人数超过岗位计划数3倍以上的,增加初试环节,初试方式为面谈,根据面谈结果按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再进行面试,面谈成绩不计入面试成绩;不超过规定人数的直接进入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根据最终进入面试的人数和考生职位情况分组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组织协调、分析判断、计划决策、逻辑思维、学习创新、语言表达、应变控制、专业素养、仪容仪表等方面能力素质。面试满分100分,确定70分为合格分数线,成绩低于70分的不予聘用。
资格审查、面谈及面试具体时间、方案另行通知。
(三)考察体检
1、考察。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考察工作组,到人选所在高校、工作单位或社区开展考察,并按照资格条件对考察人选进行政审。
在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职位计划1:1比例进入考察范围,成绩相同的均确定为考察人选。对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由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从相同岗位人选中依次递补或其他岗位相近专业人选中调剂补足。
考察时,侧重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综合能力、学习或工作成绩等方面情况,同时提取、审核考察对象档案,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按照《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要求,凡存在档案涂改、有关信息涉嫌造假、本人重要学习经历与档案记载不一致的,一律不作为引进人选。考察组根据人选考察情况,综合分析提出考察合格人选名单。
2、体检。按引进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并统一组织体检,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除特殊情况经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外,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对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由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从相同岗位人选中依次递补或其他岗位相近专业人选中调剂补足。
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结合岗位报考数量和考生综合表现,可适当调整部分岗位人员聘用数量。
(四)公示和聘用
经面试、考察、体检合格的,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引进人员一经公示,不再递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引进的,办理引进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引进并查实的,不予引进。受疫情影响不能按时毕业的,可以提交学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四、引进待遇
(一)引进人员列入事业编制,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年,在平邑县最低服务期限3年。
(二)引进到镇(街道)工作的硕士毕业生,试用期满后,日常工作实绩表现突出的,优先作为镇(街道)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人选提拔使用。
(三)表现特别优秀且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根据工作需要,可按照有关规定和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优先提拔使用,也可优先调任公务员岗位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岗位。
(四)可优先推荐作为“第一书记”、“干部下基层”等基层挂职锻炼项目人选,并享受相应待遇。
(五)引进的博士需要安置配偶工作的,根据配偶工作性质,采取组织调动、单位协助或个人联系等方式予以安置。原在企业或没有工作的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优先推荐就业。
(六)聘用人员子女如在义务教育节点适龄升学,符合条件的根据平邑县有关人才政策就近安排入学。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平邑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六、联系方式
中共平邑县委组织部:0539-4211321
平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5269967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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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平邑县委组织部
平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