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地点
石景山区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石景山区阜石路165号D座)
二、报考条件
1.具有本市户口,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18周岁以上、30周岁(含)以下;
4.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5.普通话标准,口齿清晰;
6.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具备较强综合分析能力、文字撰写能力和计算机操作能力;
7.完成新冠疫苗接种人员;
8.中共党员、新闻学、有政务窗口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报名程序
(一)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现场审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
2021年6月7日(周一)9时起至11日(周五)18时截止。
2.报名资料
请填写完整的电子版《报名表》(见附件,自行下载)发送至邮箱gzfj_bdc@163.com,文件名为“姓名+电话”。
(三)现场资格审查及确认
1.时间及地点
时间:6月15日(周二)9:00-12:00,14:00-18:00;6月16日(周三)9:00-12:00
地点:石景山区阜石路165号D座7层(708室)
2.审查资料
(1)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纸质版报名表2份。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资料,对照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填写登记表。
四、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
(一)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按照百分制评分,笔试成绩按60%计入总成绩。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排名,按不高于2: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对象。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适应岗位要求的业务素质与工作能力。面试按照百分制评分,面试成绩按40%计入总成绩。
笔试、面试将于近期举行,请做好相关准备,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总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五、体检、政审及公示
1.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与计划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总成绩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的列入体检及政审。若应聘人员自愿放弃体检、政审资格或体检、政审结果不合格,则按综合成绩高低顺序依次替补人选。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政审以户籍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为准。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并由正规体检机构出具体检合格报告书,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3.应聘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体检、政审等工作,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的,取消应聘资格。
4.体检、政审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名单经公示后,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入职手续。
六、需说明事项
1.从资格审核到招聘工作结束,应聘人员应保证现场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联系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本人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2.应聘人员在报考前应征得原单位同意。拟聘用人选公示无异议后,拟聘用人员须协助及时办理关系调入手续。
3.资格审核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须完整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以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凡与报名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4.考生报名参加此次公开招聘一律视为同意和接受本公告相关条款规定。
5.根据北京市疫情防控要求,考生应做好疫情防控措施,现场审核需佩戴口罩并出示北京健康宝,保持1米以上的间隔距离,身份核验时可短暂摘下口罩,积极配合工作人员做好防疫相关工作。
咨询电话:68861337、688613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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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石景山区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2021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