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单位简介
宁波市农业农村大数据发展中心(宁波市农业农村宣传中心)是市农业农村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处级。主要职责为:协助开展全市智慧农业、数字乡村建设的规划编制、业务指导和技术支持工作;承担全市涉农数据资源开发等技术推广服务;承担全市涉农信息技术装备、标准规范等推广应用和局有关业务平台开发运维工作;承担全市农业农村系统网络宣传工作业务指导,指导全市涉农信息服务体系建设和农民信箱建设工作;承担“三农”宣传工作和市农业农村局微信公众号、网站等管理工作;承担全市涉农网络舆情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监测评价,协助推进农村创业创新典型培育与宣传推广、乡村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具体工作;承担农产品产销对接、国内外农业会展、节庆、农产品品牌建设及服务休闲农业(农家乐)、农家特色小吃等乡村特色产业发展具体工作。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见附件
备注:备注:年龄、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均为公告发布之日。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凭就业协议或推荐表或学生证报名,但须在2021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国外(港澳台)留学回国(境)人员凭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报名,未取得的也可先凭国境外院校学籍证明报名,但须在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认证书,专业以所学课程为准。历届生须已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或认证书。
凡公告中提到的工作经历均为全职(非兼职、实习)工作经历,历届生需提供劳动(聘用)合同或养老保险缴费凭据、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岗位的职责及内容的证明。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办法
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
时间:2021年6月25日9:00时至6月27日16:00时
报考者登陆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bm.nbrc.com.cn/),选择进入“宁波市农业农村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进行网上注册报名,在仔细阅读相关公告信息后,按要求输入个人信息,严格按照招聘所设条件进行报名,每位报考者只能选报一个职位,填报过程中请认真填写报考信息。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2、资格初审
时间:2021年6月28日9:00时至6月29日16:00时
此期间,招聘单位将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应聘人员提供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初审期间系统不对考生开放。
3、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2021年6月30日9:00时至6月30日16:00时
已报名人员登陆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在再次报名之日起1天内完成。
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4、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下载打印具体时间将公布在宁波市农业农村局网站(http://nyncj.ningbo.gov.cn/),请予关注。通过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bm.nbrc.com.cn/),选择进入“宁波市农业农村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录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同一岗位的报考人数多于30人(不含30人)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少于30人(含30人)采取直接面试的办法。笔试、面试试题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命题。
1、笔试
笔试内容为与招聘岗位相关的公共知识。笔试卷面总分为100分。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15个工作日网上公布,进入面试的考生可在网上下载《面试通知》。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按照《面试通知》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
2、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放弃面试出现的空缺入围名额不再递补。
3、成绩
若报考同一岗位的人数多于30人,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40%和面试成绩的60%之和,满分100分;若报考同一岗位的人数少于30人(含30人),以面试成绩为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或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总成绩相同,增加面试题目。面试和考试总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与考核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宁波市农业农村局网站上公布。
(三)体检与考核
入围体检对象在接到电话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或体检结果不合格者淘汰。(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人员自理)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等公务员录用考察相关文件规定执行,考察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主管部门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及宁波市农业农村局网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公开招聘咨询电话:0574—87102880、87969995
本次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74—89186650、89186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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