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医院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提升医院核心竞争力和整体实力,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医院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办法。
一、指导思想
实施人才兴院,以“推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现卫生事业科学发展”为实践载体,建立完善高层次人才引进培养的激励机制,加强人才队伍能力建设,调整人才结构,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培养力度,紧紧抓好人才培养、吸引和使用三个环节,在各学科专业分布、结构比例、数量上,完成改善人才队伍结构的主要预期目标。以重点学科为依托,以学科带头人为核心,围绕重大项目凝聚学术队伍的人才组织模式,加强科学研究领军型人才的培养,加快领先学科建设,建立专科化区域医疗服务中心,为医院改革与发展提供有力的科技支撑。
二、引进对象:院士、行业领军人才、学科(方向)带头人、优秀临床专家、业务骨干。
三、引进条件
(一)基本条件
1、身体健康,能从事医疗、教学、科研一线工作,除院士和行业领军人才外,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具有博士学历(学位)或高级职称。
2、工作严谨,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协作精神。
3、在所从事领域具有较高的专业技术能力或学术造诣。
4、掌握本专业最新发展动态,具有本学科或专业国内先进水平。
(二)业绩条件
1、院士:中国科学院院士或中国工程院院士,或同类国(境)外科学院或工程院院士。
2、行业领军人才: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首席科学家;国家三大奖(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发明奖)一等奖前3名、二等奖前2名获奖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基金、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等主持人;获得行业内认可的国家级人才计划项目人选等。
3、学科(方向)带头人:长期从事临床、教学、科研工作,在医学基础或临床研究方面取得了国内外同行公认的重要成就,具有较强的奉献协作精神和组织管理能力,善于培养青年人才,注重学术梯队建设,能带领一支创新团队持续协同攻关。满足下列条件中的2条以上(其中第1条为必备条件):
(1)国家级或省级临床重点专科、重点学科的学术学科带头人;
(2)近5年承担国家级重大科研项目(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基金、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等)或主持省部级二项以上重大科研项目;
(3)近5年公开发表中文核心期刊论文不少于6篇且有较大影响力,或被SCI收录论文3篇以上且合计影响因子≥5.0(其中至少1篇影响因子≥3.0);
(4)获国家三大奖(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发明奖)二等奖以上(前3名),或近5年省部级科技进步奖二等奖以上(前2名)。
4、优秀临床专家
长期在临床教学科研一线工作,业务技术能力达到省内或国内外同行公认的较高水平。满足下列条件中的2条以上(其中第1条为必备条件):
(1)国家级临床重点专科,省级重点学科、特色专科的学科带头人或专科骨干;
(2)掌握某一诊疗领域的核心关键技术,或某种疑难疾病的诊疗技术在省内处于领先地位;
(3)近5年主持国家或省级科研项目1项;
5、业务骨干
具有较好的临床业务、科研和教学能力,能够独立开展创新性的临床或科研工作。满足下列条件(其中第1条为必备条件):
(1)具有硕士学历,年龄在45周岁以下,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掌握相关诊疗领域核心关键技术或某种疑难疾病的诊疗技术在本地区内处于领先地位的人员可适当放宽条件);
(2)近5年主持国家级或省部级科研项目1项;
(3)近5年公开发表中文核心期刊论文3篇及以上,或被SCI收录论文1篇以上。
三、引进计划
(一)院士、行业领军人才,医学相关专业。
(二)学科(方向)带头人,专业不限。
(三)优秀临床专家,专业不限。
(四)业务骨干。
1、临床科室:
麻醉科、妇科、产科、心血管内科、消化内二科、血液内科、风湿免疫科、内分泌科、肾脏内科、眼科、重症医学科、皮肤性病科、老年医学科。
2、医技科室
病理科、超声科、核医学科。
四、有关待遇
在医院相关规定基础上进行协商处理。
五、引进程序
(一)应聘者提交个人简历。医院承担应聘者的所有信息保密责任。
(二)符合条件人员,医院在15个工作日内组织安排考核考查。
(三)医院根据考核考查意见,研究确定拟聘人员。
(四)签订聘用合同。
(五)医院承担应聘者往返差旅费、住宿费等。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杨宝亮 赵铮
办公电话:0453-6602172 / 6602372
手 机:13836315561/18714442022
邮 箱:47451892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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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医学院附属红旗医院人事科
2018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