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进计划
镇原县计划引进急需紧缺人才37名,其中:教育事业单位12名(镇原中学6名、镇原二中4名、镇原职中2名);医疗卫生事业单位25名(镇原县第一人民医院5名,镇原县疾控中心5名,镇原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15名),具体要求详见岗位简表。
二、引进对象
(一)教育事业单位12名
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985”“211”院校或“双一流”大学和省部共建师范院校、一本以上师范院校师范专业、音体美专业院校音体美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研究生和本科专业一致,不包括独立院校、民办院校、高职院校、网络大学和专升本等毕业生),报名人员须持有相应教师资格证。
(二)医疗卫生事业单位25名
县、乡镇医疗卫生机构引进对象须为医学类专业全日制本科(二本)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医学类专业院校全日制专科学历的临床医学专业应往届毕业生可报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不包括独立院校、民办院校、高职院校、网络大学和专升本等毕业生)。
三、引进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3.热爱教育教学或医疗卫生事业,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实践能力,自愿到镇原县工作;4.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的,为1991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的,为1986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年龄要求40周岁以下的,为1981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5.身体健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6.具备《岗位简表》(附件1)要求的专业和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引进: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4.在校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5.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的;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引进程序
本次人才引进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会同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按照发布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资格复审、考察、体检、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组织报名。本次人才引进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在公告附件中下载打印并如实填写《镇原县2021年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资格审查表》(每人只能报考其中一个岗位),现场报名时提交1份。
报名人员须持毕业证(含有效期内的学历在线验证报告)、学位证、就业报到证、就业协议书(应届生)、相关专业技术或从业资格证、户口簿、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2寸近期正面免冠蓝底彩照4张;应届毕业生如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及就业报到证的,须提供毕业院校就业部门加注意见并盖章的《镇原县2021年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人才院校推荐表》、学习成绩单复印件(须院校加盖公章)各1份。所有应聘人员对其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于伪造、冒用有关证件及材料的,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报名时间:2021年6月22日至2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报名地点:
1.教育类
镇原县教育局人事股(联系人:向前进,联系电话:0934-7163993)西北师范大学学生发展中心一楼事务大厅(6月22日至24日,联系电话:15352105899)
2.医学类
镇原县卫健局(联系电话:0934-7121828)甘肃中医药大学五里铺校区教学楼(6月22日至24日,联系电话:13884193598)甘肃医学院体育馆(6月26日至28日,联系电话:13884105697)河西学院医学院行政楼4楼会议室(6月22日至24日,联系电话:15101896058)
(二)资格审查。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公告发布的引进条件,对应聘人员提交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对于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条件者,取消其引进资格,并计入个人诚信档案。
(三)笔试。符合引进条件的报名人数与该职位引进计划人数比例大于3:1时,采取闭卷方式,笔试内容以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为主,总分为100分。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的报名人员免于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参加笔试时,考生须持《笔试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否则不得参加笔试。笔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四)面试。面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计划引进人数1:3的比例确定,与免笔试人员一起按岗位抽签确定面试顺序。面试分别采取试讲或技能操作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逻辑思维、语言表达、专业技能及岗位匹配性。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对于免笔试人员,划定80分为合格分数线,低于80分者直接淘汰。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对于参加笔试的人员,根据总成绩(笔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引进计划1:1的比例确定拟引进人员;对于免笔试人员,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引进计划1:1的比例确定拟引进人员(面试成绩低于80分的除外)。
(五)资格复审。拟引进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将身份证、毕业证(含有效期内学信网学历在线验证报告)、学位证、就业报到证、就业协议书等证件资料交至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如不能提交上述证件资料的,按自动放弃对待。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将拟引进人员资格复审资料收齐后,及时报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取消其引进资格,空缺岗位按总成绩(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体检。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报考人员对体检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检一次,体检或复检不合格者,取消引进资格,空缺岗位依次递补。
(七)考察。考察采取个别谈话、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主要了解拟引进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在校(单位)表现、专业素质、实践能力等情况,并按相关要求审核人事(学籍)档案等,形成书面考察结论。
(八)公示。对于体检合格的拟引进人员,在镇原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期间接到反映的问题,经核实不符合引进条件的,取消引进资格,空缺岗位不再递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程序办理聘用等有关手续。
(九)聘用。对确定引进的人员,按报考岗位安排上岗,按照事业单位人事制度进行管理,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落实相关待遇,并在聘用单位服务期限不低于5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优惠政策
1.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履约任教6年服务期间,每人每月发放租房补贴1000元;履约任教6年服务期满后继续在我县任教的,每人给予15万元住房补贴,按年度平均金额分3年付清。
2.对引进的教育类急需紧缺人才,在我县任教满5年后,给予博士研究生20万元、硕士研究生15万元的住房补贴,按年度平均金额分5年付清,同时一次性给予2万元的安置费,公费师范生租房补贴和住房补贴与实行“订单式”培养引进的公费师范生享受同等标准。
3.对引进的医学类博士研究生签约5年以上的给予20万元住房补贴,按年度平均金额分5年付清,同时一次性给予2万元安置费;对引进的医学类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双一流”大学医学类全日制本科生签约5年以上的给予15万住房补贴,按年度平均金额分5年付清,同时一次性给予2万元安置费;对引进的二本以上其他全日制医学类本科生签约5年以上的给予10万元住房补贴,按年度平均金额分5年付清,同时一次性给予2万元安置费。
六、其他事项
1.本次引进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2.本次引进工作资格审查贯穿始终,凡弄虚作假或有违规行为者,无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相关资格。
3.所有报名及陪同人员一律要佩戴口罩,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等相关工作秩序,凡是不服从安排管理的,现场取消相关资格。
4.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镇原县2021年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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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镇原县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资格审查表.xls
中共镇原县委组织部镇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