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岗位及专业要求(详见附件1)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善于团结协作,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责任心强,具有较强的团队意识,能遵守制度、服从调配。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沟通能力、应变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品行端正,作风扎实。
(二)岗位条件
1、应具备中专及以上学历,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2、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6年6月30日之后出生的);
(三)限制性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触犯法律法规,正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审查的;
2、刑满释放(或缓刑期满)、曾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
3、受处分期间及未满影响期限的;
4、党员受党纪政务处分,撤销党内职务或撤职及以上的;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6、违反信访有关规定,组织、参与或煽动、教唆他人进行信访活动的;
7、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8、现役军人、在校学生;
9、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和时间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统一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1、报名时间:2021年6月25日至7月1日下午5:00;
报名地点:沾化区银河四路渤海明珠优维和业。
2、报考人员需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将报名登记表(附件2)、毕业证、学信网查询证明和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电子版发送至邮llhyzhfgs@163.com或持纸质版材料现场报名。
3、为保证应聘过程中通知的准确送达,应聘者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报名信息资料,邮件名称统一为:岗位代码及岗位名称+姓名。
4、网上报名即资格初审,对提交信息不全的,不予审核。
(二)现场资格审核
现场资格审核报考人员需在规定的时间内持以下纸质版材料现场资格审核,现场资格审核时间另行通知,请保持通讯畅通:
1、报名登记表(附件2)填写完整,并签名承诺;
2、毕业证原件、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户口薄(索引页和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
5、同版1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不含报名表);
6、专科及以上学历的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xlcx/lscx.jsp下载打印);
7、招聘简章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原件报名审核后现场退还报名者。
网上资格初审和现场审核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最终依据。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不符合应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立即取消资格。
(三)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现场缴纳笔试考务费40元/人;进入面试范围的报考人员,缴纳面试费70元。因个人自身原因未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的不予退费。
四、综合考评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本次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百分制计算成绩,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各占总成绩的50%。
(一)笔试
笔试内容为综合能力测试(公基知识、行测知识等),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和有效期内身份证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计划人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一名成绩相同者一并进入。如达不到1:3比例,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确定后,因放弃面试资格等原因造成的空缺依次递补。
(二)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百分制计算成绩,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举止仪表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进入考察范围资格。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五、考察和体检
(一)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考试成绩按岗位由高到低排名,对招考岗位按1:1比例等额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如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体检人员。考察采取多种方式进行,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是否符合岗位条件、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同时确定体检范围人员。
(二)体检
1、考察合格人员按规定进行体检。体检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相关文件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的具体时间、集合地点、注意事项等在体检通知书中公布。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体检项目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2、用人单位和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以申请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体检不合格人员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天内申请复检,逾期不申请复检者,则视为认同不合格结论,不再受理复检申请。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等作弊行为的,取消聘用资格。
4、对报考人员因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造成岗位空缺,根据实际情况,经审核同意,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聘用和薪资待遇
按照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与山东优维和企业管理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3年(内含6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薪资待遇为3500元/月(含个人、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含绩效工资300元/月),职工福利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七、其它事项
1、招聘公告、笔试、面试、体检、公示等相关事项均在沾化区就业与企业综合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发布。考生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情况,因本人原因错过考试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本简章由山东优维和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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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岗位计划表
2:报名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