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才引进计划
具体岗位详见《佳木斯市富锦市事业单位人才引进计划表》,附件1。
二、人才引进对象及要求
1.应往届普通高校统招医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卫生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3.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86年6月30日以后出生);特殊岗位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1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和45周岁以下(1976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4.专业要求:符合《富锦市事业单位人才引进计划表》中岗位专业要求;
5.下列人员不得报考:(1)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的;(2)患有传染类疾病和精神类疾病的人员;(3)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报名时间
2021年6月28日上午9时——7月9号下午17时
四、报名电话
0454-2322230 13836629611
五、资格审查
应聘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同一岗位报名人数与计划人才引进人数之比原则上不得低于3:1,达不到比例的取消该岗位的人才引进计划。
应聘考生需提交《事业单位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报考承诺书》各一式两份,近期同版一寸蓝底免冠带姓名的照片2张,并提供下列证件、材料(含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报到证、执业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要求的岗位)、职称证书等。
资格审查贯穿于人才引进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行为,随时取消应聘和聘任资格。
六、面试
1.面试专家评委7名,聘请相应行业的专家组成。面试满分100分;评委专家根据应聘者面试情况,独立打分。所得有效分(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的平均分,即为该应聘者的面试成绩。经面试组长确认生效及无误后当场向考生唱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
2.根据应聘者面试成绩,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体检环节人选。总成绩相同时,进行加试。
七、考察与体检
由用人单位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专业水平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对考察合格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八、公示与聘用
依据面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对拟聘用人员向社会公示(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富锦市委组织部发放《富锦市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录用通知书》,与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按照程序办理编制、工资、保险相关手续。
九、政策和待遇
聘用的人才引进人员享受富锦市人才政策和奖励机制。按照事业单位管理的有关规定,凡聘用到我市从事医疗卫生工作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一般不超过6个月(应届毕业生不超过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工资按事业单位新参加工作人员工资标准执行,进入财政统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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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锦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