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2021年7月31日以前取得毕业证书,符合本公告及岗位所要求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详见附件1《深圳市大鹏新区南澳办事处2021年7月编外人员招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岗位基本应聘条件
1.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本方案及《岗位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三)有下列情况者,不予接受报考
1.触犯刑法,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2016年7月以来参加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考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3.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4.原属南澳办事处编外人员,被解聘的;
5.曾报考南澳办事处编外人员职位,本人放弃录用不满一年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二、报名
(一)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电子邮件报名,报名者将报名材料按顺序扫描后发至电子邮箱:zhaoyu@dpxq.gov.cn。报名材料需扫描制作为PDF文档或RAR压缩文件,所有报名材料需在同一邮件中体现,并以“姓名+联系电话”命名(例:张三+13*********.pdf)。
(二)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7月25日。
(三)报名材料
1.《深圳市大鹏新区南澳办事处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附件2);
2.身份证、户口本;
3.学历学位证书及验证证明;
4.《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拟录(聘、调)人员计划生育情况个人承诺书》(附件3);
6.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
7.职位需要的证明材料,如党员身份证明、职称资格证书等。
8.报考岗位编号为202107NA01、202107NA03的考生需在报名时提供能证明本人写作能力的公文写作作品(南澳党工委党建工作办根据该岗位报名人员的公文写作能力、岗位匹配度等情况,确定入围笔试人员名单)。
每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南澳党工委党建工作办负责资格初审和复审工作,学历、学位验证证明、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因客观原因暂时无法提供的,可以先签署承诺书(附件4),但在入职前资格复审时提供。
三、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考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如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时间调整的,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作出合理安排,并及时在有关网站发布公告。
报考者需持“深i您”健康码绿码,提供考前48小时内出具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且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后方可参加线下考试。报考者需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参加考试,未佩戴口罩者,不得参加考试。
四、招聘方式
报考岗位编号为202101NA06的考生,采用直接面试的方式确定拟聘用人员。报考岗位编号为202107NA08的考生,采取体能测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按体能测试成绩的高低排序以1:5比例进入面试。其余岗位均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按笔试成绩的高低排序以1:5比例进入面试。
(一)笔试
笔试由南澳党工委党建工作办组织实施,经南澳党工委党建工作办确定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笔试。本次考试采取线上笔试、线下面试形式,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保持手机畅通,逾期未参加将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二)体能测试
报考岗位编号为202107NA08的考生进行体能测试。体能测试由南澳办事处负责实施考核。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能测试内容如下:
1.1500米长跑;
2.100米短跑;
3.俯卧撑。
(三)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划定合格线,依笔试成绩的高低排序,按职位最终聘用名额以1:5比例进入面试。面试由南澳党工委党建工作办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考生凭身份证参加面试。
(四)总成绩
总成绩由笔试(体能测试)、面试各占50%组成。总成绩合格(合格分数线由南澳党工委党建工作办统一划定)的考生,依总成绩分数高低排序,按职位最终聘用名额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选。
五、体检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地点:南澳街道人民路6号南澳人民医院(体检费用自理)。
六、确定拟聘人选
经招聘考核、报考资格复查、体检合格的人员,由南澳党工委党建工作办汇总报南澳党工委审议确定拟聘人选,核准后进行聘用公示。
七、聘用公示
对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将统一在大鹏新区政府在线进行公示。
八、办理聘用手续
各环节考核合格、公示无异议的人员,与人才派遣机构签订派遣劳动合同,派遣至南澳办事处工作,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五险一金”。
九、其他事项
(一)招聘相关资历、资格、年龄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21年7月31日,如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即1985年7月31日之后出生。
(二)报考人员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或涂改证件证明、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应聘资格、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三)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在职人员在聘用单位规定的时间内与原单位协商不成,无法办理手续的,不保留聘用资格。
(四)报考人员应在报名时提供准确的、确保可随时联系的电话联络方式,如因报考人员未提供有效联络方式或无法联络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本公告由中共南澳工作委员会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报考咨询电话:0755-84404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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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拟录(聘、调)人员计划生育情况个人承诺书.doc
中共南澳工作委员会党建工作办公室
2021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