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1、创新机制、精简效能的原则。
2、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人员管理
聘用的普通雇员按照《劳动合同法》、《长沙市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合同制人员管理办法》(长办发〔2014〕20号)进行管理。不具有行政职务,不行使行政权力,不占用行政和事业编制,实行合同聘用制管理,合同中按照规定约定试用期。
三、报考资格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3、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4、综合素质优,专业能力强,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或解除劳动合同的人员,或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等,有不良行为记录或按相关规定需禁止的;
4、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发布简章—报名—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含资格终审)—公示—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相关信息公布网站:招聘简章、有关考试具体安排及各环节相关信息等均在长沙市民政局官方网站(http://mzj.changsha.gov.cn/)公布,请考生自行查阅,不另行通知。
五、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详见《2021年长沙市民政局公开招聘普通雇员计划表》(附件1)。
说明:1、35周岁以下是指1985年8月12日以后出生。
2、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认可的学历(学位)。对有疑议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议的党校学历(学位),以省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认证后才可报名。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学位经教育部认证后可视同为相同等级国内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学历。
六、报名和资格审查
1、时间:2021年8月23日(星期一)9:00—8月27日(星期五)17:00。
2、报名方式采取邮箱报名形式。将报名所需资料扫描为PDF文件后统一存入一个压缩文件夹内,压缩命名为“姓名+岗位+联系电话”发送至邮箱(csqhdm@126.com),不接受现场报名,我局对报考人员资料予以保密。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3、报名所需资料:
(1)本人正式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两面),不可用电子身份证代替;
(2)毕业证及学历学位证书;
(3)《2021年长沙市民政局公开招聘普通雇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表格粘带报名者彩色电子寸照。
4、报名时,报考人员必须符合所报岗位的条件要求,填写的报名信息、提供的证书和资料必须完整、合法、真实、准确,并在报名登记表上手写签名承诺符合所报岗位的条件要求。在公开招聘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录取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5、开考比例: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须达到3:1(含3:1)方可开考,达不到此比例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七、考核
(一)考核时间、地点
通过资格审查,进入考核的人员名单,将于2021年9月3日在长沙市民政局官方网站上公布,考核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考核方式
1、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面试。
2、普通雇员考核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时间每人10分钟,满分100分(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3、考生的结构化面试成绩即为考核成绩。
4、考核成绩的合格分数线为70分,考核成绩低于70分的考生不进入体检程序。
八、体检
1、体检对象以岗位招聘数为基数,按1:1的比例,在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依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者弃权,则从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2次)。
2、体检由长沙市民政局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3、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列为考察对象。
九、考察(含资格终审)
1、体检结束后,由长沙市民政局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认真、扎实、全面的考察。
2、当考察出现不合格或弃权,导致该招聘岗位考察人选空缺时,则从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依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2次),经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
十、公示、聘用与合同签订
1、考察结束后,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录取人员。
2、拟录取人员在长沙市民政局网站(http://mzj.changsha.gov.cn/)公示,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3、在签订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市民政局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劳动用工备案登记。
十一、其他
咨询电话:市民政局养老服务处0731-88665451
市民政局区划地名处0731-88665426
监督电话:市民政局机关党委0731-88665442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31-84907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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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民政局
2021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