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青岛市户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热爱幼教工作,品行良好,相貌端庄,身心健康;
4.应聘人员年龄应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8月16日以后出生);
5.具有幼儿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学前教育类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信息技术、音乐、美术、体育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6.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应聘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能应聘。
7.已具备即墨区公办幼儿园劳动合同制幼儿教师身份的,重新参加考试需经原单位同意。
02
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及地点: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
(1)网上报名:请扫描二维码如实填写相关材料,并拍照上传相关材料。
(2)现场报名地址:即墨区通济中心幼儿园一楼办公室(即墨区石林三路169号,山东小学西侧)
2.报名时间:2021年8月16日---8月21日8:30-17:00
3.网上报考人员请于8月21日17:00之前到通济中心幼儿园提交下列材料:《2021年即墨区通济街道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幼儿教师报名登记表》(可现场填写、见附件1)、户口本、身份证、无犯罪证明、健康承诺书(见附件2)、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同时提供学历查询码)及教师资格证书,近期同版免冠一寸彩色照片三张(背面注明姓名)。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所有复印件均用A4纸复印。
4.有关费用:报名时需缴纳考务费70元/人。
5.现场报名或提交材料同时领取准考证。
03
考试
考试时间:8月22日上午7:30开始
考试内容:绘画、边弹边唱、舞蹈、答辩
考试形式:
1.绘画:统一命题,时间20分钟。(请自带彩笔)
2.边弹边唱:《幼儿素质发展课程•教师用书》(青岛出版社,2018版),大班
3.舞蹈:自备(3分钟内)
4.答辩:现场答辩
成绩核算:采取四项合计累计得分来计算总成绩。最低有效成绩为60分。
04
体检
按总成绩和招聘职位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出现2名以上应聘人员考试成绩相同,先后按学历、职业资格、考试成绩高低进行确定。拟聘用人员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托幼机构人员上岗前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体检时需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
05
公示和聘用
1.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招聘人员,在即墨区通济中心幼儿园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将对拟招聘人员资格进行复审。
2.公示无异议后,按相关规定办理用工手续。
3.被聘用人员从到园工作之日起开始试用,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内工资不低于当地即墨区最低工资标准。在试用期期间不能胜任工作要求的,不再继续聘用。第四至十二个月为见习期,见习期内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工作年满一年后按照即墨区公办幼儿教师平均工资的80%落实公办幼儿园劳动合同制幼儿教师工资待遇,按规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
06
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1.为确保现场报名人员和工作人员疫情防控安全,根据新冠肺炎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报名人员进入报名和考试现场时,应当主动出示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报名现场提交本人签字的健康承诺书(附件2)。持非绿码的人员,不得进入报名及考试现场。
2.经现场疫情防控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体温37.3℃以上,出现持续干咳、乏力、呼吸困难等症状)的人员,不得进入报名及考试现场。
3.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自觉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除核验身份和考试时按要求摘戴口罩外,进入现场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4.来即墨区前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或接触史的人员,新确定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疫情传播链首例病例确诊前14天内所在地的人员和其他疫情重点地区人员不得进入报名及考试现场。
5.请广大考生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凡违反山东省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虛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07
几点说明
1.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行为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因各种原因造成的空缺职位,从应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3.拟聘用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内到聘用单位上班,逾期未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和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续签用工合同。
4.应考人员在公开招聘期间,因自身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招聘的,责任自负。
5.最终解释权归青岛市即墨区通济中心幼儿园。
咨询电话:0532--82512878
附件1通济街道劳动合同制幼儿教师报名登记表.docx
附件2健康承诺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