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应聘人员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爱岗敬业。
3.身体健康。
4.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5.年龄20-40岁。
6.具备较好的沟通能力,有一定的公文写作水平,能熟练操作办公软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聘用: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攀枝花市生态环境局工作人员:7名。
三、工资和待遇
所招聘的临时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工资1680元/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签订正式聘用用工合同,合同期限暂定1年,满1年后经考核合格,续签用工合同。合同期内,临聘人员工资2200元/月,享受国家规定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待遇。
招聘单位不提供住宿。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请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自行下载《攀枝花市生态环境局公开招聘临聘岗位人员报名表》填好后(附电子照片于报名表上,并将表格格式调整规范,否则将视为无效报名表)发送至1208402469@qq.com邮箱。
报名时间:2021年9月1日-9月15日。
(二)资格审查
请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接通知后,于2021年9月23日15:00-18:30到市生态环境局局9楼924室参加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应当携带《攀枝花市生态环境局公开招聘临聘岗位人员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反映本人成绩的作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三)面试
面试时间及地点:具体时间等候通知。
面试方法和内容:主要考察应聘者职业能力。采取口头回答面试题的方式进行面试。
(四)体检
根据招聘岗位人数,综合面试成绩确定进入考核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五)录用
对体检合格的拟录用人员经会议研究同意后通知应聘者到岗试用。
五、监督
欢迎应聘者监督招聘过程。监督电话:3359660
六、其他
本公告同时在攀枝花市生态环境局网站、攀西人才网刊登。咨询电话:3320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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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