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职位、要求及人数
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共19名,具体招聘岗位职数详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报考年龄计算时间截至2021年9月24日;
7.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适应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本次招聘实行网络报名,不设现场报名。考生于2021年9月22日9:00至9月24日16:00登录“https://bm.gd-pa.cn/wsbm/hcrs”报名。
本次招聘报名不设人工资格审查,由报名系统自动根据考生填写的居民身份证号等资料,对报考人员专业、学历学位、政治面貌等岗位条件进行校核。请报考人员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和招聘单位的岗位要求,选择与本人条件相符的岗位报考并自行确认。
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时应确保所填各项信息真实有效,凡以虚假信息报名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报名开始后的前2天每天16时,系统将发布各岗位报名的人数。
(二)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考生请于2021年9月30日9:00起登录报名信息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重要证件,请考生妥善保管。
(三)笔试。
笔试主要测评公共基础知识(含写作)。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形式进行,成绩按100分计算,合格线为60分。笔试成绩将于10个工作日内在惠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四)面试及资格审核。
1、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并按招聘岗位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含并列成绩)依次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人数如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组织面试。笔试成绩未达到合格线的,不得列为面试人选。参加面试人员名单以及面试时间、地点及具体要求将会在惠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2、资格审核。面试前,对面试对象是否符合本次招聘基本条件及报考岗位具体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核。过程中,对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审核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
对提供虚假材料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3、面试组织。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分析、计划组织协调、解决问题等方面的能力。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合格线为60分。
(五)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六)体检。
按招聘岗位,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办法及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七)公示。
经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在惠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
(八)递补聘用。如因人选资格审查、体检不合格、自愿放弃,或者在公示中发现有影响聘用的问题而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按相应岗位总成绩在合格分数线内的考生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所需岗位人选。
四、注意事项
本次考试在疫情常态化防控下开展,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惠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公告,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参加笔试人员在考试前及时申领“粤康码”,加强防疫知识学习,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密切关注考区考试疫情防控要求。“粤康码”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正常(考前14天内无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地市旅居史),凭考前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体温<37.3℃)的考生可正常参加考试。考生不配合考试防疫工作、不如实报告健康状况,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提供虚假防疫证明材料(信息)的,取消考试资格。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咨询电话:惠城区人社局:0752-2386139;
惠城区政府办:0752-2386354;
惠城区司法局:0752-2244148;
惠城区发改局:0752-2386450;
惠城区人民检察院:0752-2180598;
惠州市交通运输局惠城区分局:0752-2898808。
点击下载>>>
惠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