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2021年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含符合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择业期政策的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学位的人员。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非广州市户籍者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18〕3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7.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年龄条件、学历学位条件,以及其他所需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三、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1年10月22日上午9:00至10月26日下午17:00。
(二)报名方式:采用网络报名。报名者在招聘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按网上提示进行报名、提交相关材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成功并通过资格初审者,在网上自行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间:2021年11月3日9:00-11月7日9:00。
(三)注意事项。
1.招聘公告同时发布于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gd.gov.cn)、广东省农业农村厅网站(http://dara.gd.gov.cn),详细了解招聘岗位及有关条件。
2.报名者要保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报名者本人负责。
3.填报专业参照《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复审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考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如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A120202),其岗位条件为“企业管理”(财务管理方向),那么专业中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不可报考。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4.应届毕业生应在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报考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并在资格复审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有关证明材料。未能按时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如已通过考试,取消聘用资格。
5.按广东省相关规定符合考试加分政策的应聘人员,须在报名时在报名系统备注栏里注明符合加分政策项目名称、相关服务证书名称及编号,并于2021年10月26日(报名截止日)前将相关证明材料发送至邮箱nynct-rsc@gd.gov.cn。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考试加分权利。此外,在资格复审时须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6.落实回避规定要求,凡与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拟制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的秘书、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与该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岗位。
五、考试
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考试测评形式分为“面试考核”及“笔试加面试”两类,《广东省农业农村厅所属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岗位表》中A01(以下简称A类岗位)采取面试考核方式进行,B01-B12岗位(以下简称B类岗位)采取笔试加面试方式进行。
(一)面试考核
A01岗位招聘人员需取得博士学位,采取面试考核方式进行。
1.主要对应聘者开展专业技术能力、科技转化应用、专业技术成果等方面展示及答辩,应聘者需提供有关学术方面业绩成果资料(纸质复印件)。
2.考核成绩按100分计算,考核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1位;如面试考核成绩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另行组织面试。
3.考核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报考网站、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和广东省农业信息网站上公布考核成绩和进入资格复核人员名单,以及资格复核通知。
(二)笔试加面试
B类岗位招聘人员采取笔试加面试方式进行。
1.笔试
(1)笔试内容:能力测试。
(2)笔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4)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笔试成绩相同时,视为该岗位并列。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面试资格。
(5)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报考人员可在报考网站查询笔试成绩。
2.资格复审
(1)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3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和面试人选。如果入围人数达不到1:3的,按照实际入围人数进入面试。
(2)资格复审和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和广东省农业农村厅门户网公布。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面试相关事宜等另行通知。请注意查阅相关网站,并保持手机通讯畅通。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在名单公布后按规定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考生资格复审需提供以下材料(所有证件、证明材料均为原件和复印件):国内内地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其他有关证明材料;近期小一寸彩色正面免冠相片3张;要求相关岗位工作经历的需提供单位证明。
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在广东省农业农村厅门户网站公布。
3.面试
(1)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专业知识和运用专业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
(2)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1位。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公布。
面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尾数四舍五入。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另行组织面试。
六、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严格执行。应聘人员对本人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原则上应更换到不低于原体检医院等级的其它符合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以在同岗位面试合格者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要求组织实施,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等情况。
八、公示和聘用
报考人员经考试、体检、考察后确定拟聘用人选。名单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和广东省农业农村厅门户网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九、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关于年龄、工作经历等时间界限计算至报名截止日。
(二)关于递补调剂的说明。因面试人选出现空缺、体检不合格的、考察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或者个人放弃聘用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在同岗位总成绩合格者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
出现岗位空缺且无人员递补的情况下,可在考生自愿的前提下,在同等条件的岗位,符合递补岗位条件考试合格的候选人中,根据考试总成绩高低择优调剂。
十、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0-37289802、37288080、37288322;
监督投诉电话:020-37288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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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广东省农业农村厅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doc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2021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