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
区残疾人就业与康复综合服务中心康复工作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中共党员优先;
(二)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胜任所应聘岗位的工作;
(三)无违法违纪行为和不良记录;
(四)身体健康,年龄4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1年10月28日(1981年10月28日之后出生);
(五)具有康复类、社工类、教育类专业中等专科以上学历,取得行政管理部门认定的康复治疗师、社工师、教师等专业资格证书,或者广东省残疾人康复协会颁发的康复技术资格证书,或者从事残疾人康复工作两年以上的,优先录取。
三、工作内容
(一)参与残疾筛查、康复需求调查。
(二)负责康复站的管理工作,指导开展训练服务。
(三)开展康复知识宣传普及活动。
(四)提供咨询转介服务。
(五)完成区残联安排的其他康复工作。
四、招聘办法
(一)报名方式:应聘者填写《天河区残疾人就业与康复综合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康复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附上本人简历(高中开始)、电子彩色证照,以及身份证、户口簿页、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位鉴定证书、各类资格证书扫描件,请将各文件名修改为“姓名+文件内容”,以压缩包的形式发至邮箱gugm@thnet.gov.cn;联系人:古小姐,联系电话:87293569。
报名时间:2021年10月28日至11月30日止。
应聘者提交的资料应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二)考试方式:面试(采用电话和短信通知)。
1.现场资格审查。考生应提供报名表、本人简历、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位鉴定证明及其他相关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到天河区残疾人就业与康复综合服务中心(天河区长兴路125号)进行资格审核,通过现场资格审查者进入面试。
2.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与所聘职位的专业、岗位特点的适应性。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疫情防控要求:本次公开招聘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的,请报考人员做好个人防护,密切关注广东省、广州市疫情防控工作的最新通知,在落实广东省、广州市疫情防控最新通知要求的前提下进行报名,参加现场资格审查、考试。
报考人员应持粤康码(穗康码)及行程卡,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经体温检测正常后参加面试。国内中风险地区需提供3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如穗康码、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为红码、黄码或体温≥37.3℃,或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认、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考试。
3.成绩公布。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通知。
(三)体检及组织考核:根据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核对象。体检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按照《普通入职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人选。
(四)录用:拟聘人员体检合格后,进入录用人员试用期,试用期满正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1个月。新聘人员离职后出现空缺的,可以自本次拟聘公示结束后之日起6个月内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并办理聘用手续。
五、有关待遇
(一)工资待遇。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工资参照《关于调整天河区财政拨付人员经费的编外人员工资待遇的通知》(穗天人社〔2016〕221号)薪酬标准执行。
(二)住房公积金。聘用期间享受住房公积金。
(三)社会保障。聘用期间,将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社会保险,投保费用按照广州市有关规定由单位和工作人员本人按比例支付。
(四)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险金中个人支付部分及有关税费从工资中代扣代缴。
(五)其它保障。聘用期间,按照劳动政策法规和单位管理规定享受法定休假权利。
六、本次招聘工作由天河区残疾人就业与康复综合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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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河区残疾人就业与康复综合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康复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天河区残疾人就业与康复综合服务中心
2021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