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人数及岗位职责
(一)招聘人数:5名。
(二)岗位职责:具体要求详见《广州市海珠区不动产登记中心2021年第二次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岗位需求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备良好职业道德,工作积极主动,服从安排。
(二)具备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及与职位需求相匹配的工作能力。
(三)身体健康,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年龄在30周岁以下。
(四)应聘人员须为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全日制毕业生,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
(五)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受理报考。
(六)有关时间计算均截至2021年10月31日。
三、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1年11月1日-2021年11月5日。
(二)报名者需提交以下材料:
1.填报《报名人员信息表》(附件2,含近期免冠彩色照片);
2.扫描相关证件材料(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获奖证明等)。
(三)报名方式:电子邮箱报名。请将报名材料压缩为文件包,以附件形式发送至邮箱:zhongxiaoling@gz.gov.cn,邮件标题请以“姓名+报考岗位”命名。
四、录用办法
(一)根据应聘者报送的材料情况,确定考试名单;考试方式分为面试和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考试时请带齐相关证件(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等)原件核对。
(三)按照考试综合成绩择优录取,入围者经体检、考核合格后,办理录用及入职手续。
五、薪酬待遇
签订劳动合同,购买五险一金,待遇面议。
六、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职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若已签订劳动合同的,立即解除劳动关系。
(二)本公告由广州市海珠区不动产登记中心负责解释。
七、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0-34386303(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联系人:钟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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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广州市海珠区不动产登记中心第二次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岗位需求表.xls
2021年广州市海珠区不动产登记中心第二次公开招聘报名人员信息表.docx
广州市海珠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