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的岗位和数量
出租屋管理员:1名。
二、招聘资格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事业心责任感强,热爱基层工作,具有吃苦耐劳、无私奉献精神;身体健康,能适应晚上巡查工作;
2、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原则上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相关工作经验2年以上的,可适当放宽至高中及以上学历。
3、男性45周岁以下(1976年11月1日后出生)、女性40周岁以下(1981年11月1日后出生),具有广州市户籍,普通话、粤语流利,熟悉操作电脑,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
4、同等条件下退伍军人优先。
5、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有参加法轮功或其它邪教组织经历的;从事过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道德品质上有劣迹行为的;无违法违纪记录;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等。
三、工资待遇
按《白鹤洞街合同制工作人员薪酬管理办法》标准执行。
四、招聘方式和程序
(一)报名
1、现场报名时间:2021年10月20日至2021年10月27日(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
2、现场报名提交应聘资料地点:荔湾区鹤洞路10号一楼白鹤洞街来穗中心办公室。
3、联系人:曹先生,联系电话:81572795。
4、注意事项:报名人员应填写报名登记表一式一份,提交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居民户口簿、工作经历等有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大一寸彩照1张。报名人员提供的身份证明、学历学位证书和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二)面试
经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后,符合条件的,另行电话通知具体面试时间。
1、面试时间和地点:具体日期以电话通知为准。
2、面试以面谈为主要形式,综合考查考生的沟通协调、举止仪表、个性特征、口头表达能力等方面对招聘职位的适应程度。
(三)体检
按面试结果,1:1确定体检对象,应聘者按要求到医院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并按顺序进行体检递补。
(四)录用
1.考试合格后,初定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需提供计生证明等。
2.体检合格者,办理录用手续。
3.聘用人员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继续聘用;经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五)其他
本次招聘工作由街纪工委办公室(联系电话:81544160)负责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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