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数量及范围
计划引进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高校毕业生12名。
高校范围为国内普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国(境)外高校。有关高校的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毕业生,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和定向培养的高校毕业生,不列入引进范围。
人才引进岗位条件和相关要求详见《2021年商河县事业单位优秀青年人才引进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素质好,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协作精神和较强的组织、实践能力;
3.能够适应岗位需要,具备履职所需要的综合素质、专业水平,服从组织安排;
4.身体健康,吃苦耐劳,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
5.博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1985年11月12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30周岁以下(1990年11月12日以后出生),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时间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
6.岗位设有户籍限制的,报考人员户籍须在2021年11月12日(公告发布之日)之前取得。
7.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人才引进岗位条件和相关要求中注明“应届毕业生”的,须为2021年应届毕业生(含2019、2020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报考。报考人员亦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关系人员所在单位。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的方式进行。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11月23日09:00-2021年11月25日16:00(以收到邮件时间为准)。
网上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1)《2021年商河县优秀青年人才引进报名表》(附件2);诚信承诺书(附件3)。
(2)有效期内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3)毕业证、学位证、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限制“应届毕业生”的岗位,报考人员需提交未曾落实工作单位的个人书面承诺书(见附件4);限制“商河户籍”的岗位,报考人员需提交户口簿索引页及个人页。有其他限制条件的,还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5)在职人员报名的,须提交有用人权限的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名证明信》;留学归来的人员需另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海外学历和学位认证书扫描件;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若报名时尚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应提供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含有效期限内的二维码)。
以上材料,考生均须根据实际情况提交PDF格式电子版扫描件,须保证清晰,并将报名所需资料打包压缩后以附件的形式发送至mengqinghua9827@jn.shandong.cn。邮件和附件压缩包命名格式均为“单位名称+姓名+手机号码”。
因提交报名材料、信息不准确、不齐全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原因影响资格审核的,由应聘人员承担相应后果。
(二)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引进工作的全过程。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报考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通过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资格审查结果将电话通知本人,请报名人员保持电话畅通。
报名结束后,最终确定的报考人数达不到1:2的,相应取消或核减引进计划。
四、面谈、面试
1.面谈。计划引进人数与资格审查通过人数比例达不到1:5的,审查通过人员直接进入面试;高于1:5的,根据单位实际,可组织面谈,按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谈成绩不计入考试成绩。
2.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仪容仪表、专业素养、分析判断、计划决策、逻辑思维、组织协调、学习创新、语言表达、应变控制等能力素质。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分,在面试结束后公布。
实际参加面试人员未形成有效竞争的岗位,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最低合格分数线为80分,低于80分的不列为考察对象。
面谈、面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五、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岗位计划1:1.5比例依次确定考察人选。
引才部门组成考察组对考察人选进行考察。考察合格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考察不合格的,不列为体检人选。
六、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除特殊情况外,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因体检合格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的,从考察合格人选中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引进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等情况,确定拟引进人员,在商河县政府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引进人员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办理聘用等有关手续。拟引进人员未按照引才机关约定时间报到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引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引进人员在商河县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含试用期),因工作需要可在商河县范围内有序流动。
八、疫情防控
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九、其他
本次引进人才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咨询电话:0531-84880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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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商河县委组织部
商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