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条件
(一)应聘者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品行良好,作风正派,勤奋敬业,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较强的责任心、团队协作精神,无违法违纪违规等不良记录;
2、具有与应聘职位相匹配的任职条件和专业能力,具有较好的学习能力、沟通能力和执行能力;
3、身心健康,符合职位所需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
2、曾被开除公职的或因违法违纪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组织处理或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5、曾受到其他行政管理部门重大行政处罚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岗位名称 | 招聘人数 | 学历及专业要求 | 岗位要求 |
科普讲解工作人员 | 4名 | 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 1、年龄21-35岁,限3名女性1名男性(1986年11月至2000年11月出生)。 2、普通话标准流利、声音响亮、发音标准、吐字清晰、语言表达能力强、善于沟通交流具备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有过主持经验、中小学授课经验者优先。 3、身体健康,品貌端正,举止大方,形象气质佳、具有亲和力。 4、熟练使用办公软件,文笔优秀,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文案撰写能力者优先。 5、熟悉短视频拍摄、摄影、微信公众号、抖音、快手等宣传撰写推送文案等运营宣传的人员优先。 其他要求: 1、热爱讲解工作,服从单位安排努力钻研业务,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向社会和观众提供优质的讲解服务。 2、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加强品德修养,微笑服务,文明服务。 3、根据讲解材料提炼、编写讲解词,文宇流畅、词汇丰富、实事求是,在实际讲解中找到适合自己的讲解风格。 4、做好咨询解答工作,认真解答观众提出的书面或口头问询,虚心听取观众意见,善于向观众学习。 5、积极反映讲解接待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并提出合理建议。 6、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关内容融入日常讲解过程中。 7、完成单位安排的其它工作。 |
三、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11月15日至2021年11月24日17:00结束。(受理时间上午9:00—下午17:00)。
报名费用:现场缴纳报名费100元。
报名地址:古楼西城门北150米湖边路商铺36号(福瑞楼、顾官屯手撕鹅北邻36号)
四、资格审查
1、现场报名。应聘者现场填写《应聘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递交本人身份证、毕业证、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信网教育部学历验证报告1份,1寸免冠照片3张。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2、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对报考人员资格进行集中审查。
3、核发准考证。对资格审查合格者,电话通知本人领取准考证。准考证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有效身份证件领取,逾期不领者视为放弃考试。核发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本公告,填报的相关表格、信息等必须真实、全面、准确。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五、聘用程序
本次招聘通过笔试、才艺加试、面试、体检、聘用程序。
(一)闭卷笔试
1、笔试采取试卷答题的形式进行。公共基础知识,满分100分。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1:10人数比例,确定进入才艺加试范围的人员;达不到才艺加试比例,按实有考生进行才艺加试。
(二)组织才艺加试
1、才艺加试采取现场朗诵讲解(根据个人特长才艺可自行辅助添加个人才艺表演)形式进行。满分100分。考生由同一评委组负责加试。才艺加试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
2、根据才艺加试成绩由高到低按1:3人数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达不到面试比例,按实有考生进行面试。
(三)组织面试
1、采取结构化面试,满分100分。考生由同一评委组负责面试。面试时间以面试通知为准。
2、按笔试成绩40%、才艺加试25%、面试成绩35%的比例计算个人总成绩。笔试成绩、才艺加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3、按照个人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名的顺序,按需求人数1:1的比例进入考察体检环节。
(四)考察体检
1、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廉洁自律、学习工作、拟任岗位资格等表现。对被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进行复审。
2、体检按照国家有关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应聘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五)决定聘用
根据考察体检情况,决定聘用人员。
相关待遇
按国家有关规定单位为其缴纳社保及公积金(五险一金),平均工资5000元左右(含单位及个人承担的五险一金)。所有聘用人员和聊城汇才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工资3000元,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录用。
注意事项
1、本公司不招收兼职人员。所有聘用人员,须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前,提交与原单位的解除合同证明,否则不予聘用。
2、应聘者必须对自己应聘时提供的个人资料及相关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或欺骗行为的,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已经聘用的,依法解除劳动关系。
3、应聘者提供的材料,将严格保密,仅供招聘之用,恕不退还。
联系人:李老师
咨询电话:0635-7208688、15552191557(微信同号)
聊城汇才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