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简介
聊城市豫剧院为聊城市文化和旅游局所属的公益二类正科级事业单位,挂聊城市山东梆子剧院牌子。成立于1949年,前身为寿张县山东梆子剧团,1964年上划聊城地区,1998年更改为聊城市豫剧院,2012年增挂聊城市山东梆子剧院。现有一级演员1人,一级演奏员2人,二级演员5人,二级演奏4人,三级演员9人,三级演奏员4人,舞台技师3人。剧院先后被山东省文化厅授予先进剧团、被聊城市市委市政府记集体二等功,被评为“全省文化系统先进集体”称号,2013年被山东省委宣传部确定为“山东省地方戏曲示范基地”,2016年山东梆子被评为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大明贤后》《萧城太后》《海源阁》《孔繁森》等剧目获得多个奖项。
聊城市杂技团为聊城市文化和旅游局所属的公益二类正科级事业单位。创建于1955年,前身为东阿县杂技团,1971年划归聊城地区领导,为聊城地区杂技团,1998年撤地设市更名为聊城市杂技团。现有国家一级演员2名,二级演员7名,三级演员12名。1993年“聊城杂技”被文化部列入国家蒲公英计划,批准成立了“蒲公英聊城少儿杂技培训基地”。1999年被国家文化部授予“全国文化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国务院2006年批准“聊城杂技”列入“首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2008年6月,被列为“山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示范基地”。
聊城市京剧院为聊城市文化和旅游局所属的正科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创建于1970年,是在原临清前进京剧团的基础上组建而成的。该院的雏形是建于1943年5月的“民生剧社”,1945年11月与晋、冀、鲁、豫边区三纵司旅所属解放剧团合并为文工团,曾在多次战役中荣获宣传鼓动奖励。建国后移交地方编制,但一直保留并发扬着部队文工团艰苦奋斗、爱岗敬业的光荣传统。经过数十年的发展壮大,该院拥有了一批实力雄厚、深受群众喜爱的演员,现有国家一级演员2名,二级演员10名,二级演奏员2名,以庞大的演出阵容,常年活跃在全国各地巡回演出,走遍了祖国的大江南北,是当今京剧舞台上实力较强的院团之一。
二、应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四)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85年11月21日以后出生,获得过国家、省、市级奖励及有文化部、省政府组织的重大演出工作经验的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在职人员应聘还须经所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同意。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21年11月21日为截止日期。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得应聘。
三、招聘岗位和人数
聊城市豫剧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人才6人,聊城市杂技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人才10人,聊城市京剧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人才4人。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2021年聊城市文化和旅游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人才岗位汇总表》(见附件1)。
四、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1年11月22日9:00-11月23日16:00
报名地点:聊城中国运河文化博物馆东门一楼接待室(聊城市东昌西路88号)
报名人员需按要求如实、规范填写个人相关信息,其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五、资格审查
市文化和旅游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人才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由市文化和旅游局具体负责实施,并对资格审查结果负责。
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简章》及附件,填写、报送的相关表格、信息等必须真实、全面、准确。主要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因信息填报不全、错误等导致未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审查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有:
1.《2021年聊城市文化和旅游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人才报名表》(本人签字,见附件2)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纸上);
3.有学历要求的岗位,应提供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学校教务部门开具的学历证明、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海外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复印件);
4.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张;
5.报考市杂技团的提供至少本年内3次表演视频,U盘中不能有其他资料,表演视频以“姓名+岗位名称+表演视频时间(例:张三+杂技高空类演员+20210921)”命名。
6.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并提供相应的报到证、聘用合同、工作协议、劳动合同、工商执照等证明材料(验原件留存复印件)(见附件3);
7.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8.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原件、复印件)。
对开具所在部门(单位)同意报考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考察时提供。
报名及资格审查结束后,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六、考试
考试由市文化和旅游局组织实施。考试采取专业测试和面谈交流的方式进行,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考试。专业测试和面谈交流同时进行(专业测试10分钟,面谈交流5分钟)。专业测试内容为:现场才艺表演和基本功展示。面谈交流内容为:专业问题问答。
应聘人员凭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考试。
专业测试、面谈交流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结束后,按专业测试占80%,面谈交流占2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专业测试成绩、面谈交流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依据艺术表演类特殊岗位对招聘人员专业水准的要求和用人单位选拔艺术表演类人员的用人标准,划定考试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为70分,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专业测试成绩确定,专业测试成绩仍相同的,采取加试的办法确定。
七、考察体检
考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考察工作由市文化和旅游局具体负责组织实施。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凡在“三龄二历一身份”等重要档案信息存有疑点或有问题的,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考察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体检工作由市文化和旅游局组织实施,具体事宜另行通知。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自动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八、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主管部门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聘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九、疫情防控
按照我市疫情防控工作最新要求,报名人员请携带48小时内有效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报名地点报名。听从报名点工作人员安排,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排队时保持“一米线”排队,接受身份核验时,逐人按要求摘下口罩核实身份。
存在以下情况者通过邮寄报名材料、线上核查报名人员身份的方式进行报名: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和尚在隔离观察期的密切接触者;近14天有发热、咳嗽等症状未痊愈的,未排除传染病及身体不适者;14天内有境外旅居史者;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包括但不限于陕西西安、甘肃兰州、内蒙古、贵州遵义、湖南长沙、宁夏银川及吴忠、北京、湖北天门)等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和接触史的;居住社区21天内发生疫情的。
十、其他
报名岗位资格条件、资格审查以及考察工作的相关事宜,请直接咨询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
报名咨询电话:
市文化和旅游局0635-6066185
邮寄地址:聊城市东昌西路188号市文化和旅游局404房间
监督电话:
市委组织部0635-8262251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635-8288776
附件:
附件1.2021年聊城市文化和旅游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人才岗位汇总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