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公租房管理中心为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的正科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主要工作内容:协助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拟订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协助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开展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工作;协助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开展公租房管理事务工作;负责指导县(区)实施公租房后续管理事务工作;负责指导县(区)实施直管公房管理事务工作;负责市本级直管公房拆迁、处置改造工作等。
二、招聘原则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和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专业技术人员。为确保这次招聘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特制定本公告。
三、招聘岗位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团队合作意识强。
(三)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符合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技能和工作能力。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在国(境)外有犯罪纪录人员,涉嫌违纪犯罪及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的人员;近两年内在机关及事业单位招录(聘)中存在违纪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其它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六)招聘岗位的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年龄计算截至2021年12月31日(如“35周岁及以下”应为1986年12月31日及以后出生,其它的年龄时间计算以此类推)。
四、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人员编制,执行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五、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
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报名时间:2021年12月6-8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报名地点: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事科(惠州市江北校园东路34号小区房产交易大厦9楼913室)。
所需资料
报名人员需按照公告公布的报名条件和要求,在报名时提供: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用A4纸双面打印);
2.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版一寸照片2张;
3.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历认证证明;
4.人事劳动关系挂靠证明(或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计划生育证明及其他有关证明材料(所有证件均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5.本人业务工作总结,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出具所在单位证明材料)。
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专门标注复印件的除外),报名人员需按要求配合做好报名登记工作。《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证件照电子版需发送到邮箱:hzzjjrsk@huizhou.gov.cn,证件原件验证后立即退还本人。
(二)资格审查
由局人事科对报名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对审查通过的人员发放准考证。报名者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协议无效,必要时追究个人法律和经济责任。
(三)考试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有关规定,本次招聘的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统一集中考试,考试不指定参考书。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内容包括综合知识能力、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工作技能等。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
笔试成绩和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门户网站公布。
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合格线为60分,按四舍五入计算到小数点后一位,占考试总成绩的40%。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如果达不到1:5的,按照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笔试成绩相同时,视为该岗位面试并列。
2.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对面试对象基本素质和适应岗位要求的业务素质及才能进行综合考评。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未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视为放弃考试。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合格线为60分,按四舍五入计算到小数点后一位,占考试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现场向考生宣布。
(四)确定体检人选进行体检
按拟聘职位和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办法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通知体检人员到指定的三级甲等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选。
(五)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实施细则(试行)》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含计划生育)、工作或学习表现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考察期间,应聘者需提供本人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和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信用征信等证明。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决定是否在同一岗位中按报考人员成绩高低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征得拟递补人员意愿并报告市人社局同意后进行递补。
(六)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名单通过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考生可登录网站查询。
(七)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无特殊情况者,公示结束后3个月内必须到岗工作,逾期取消聘用资格。
六、疫情防控要求
考生进入笔试、面试等环节,应积极配合做好健康防护。根据招聘期间惠州市疫情防控有关政策要求,适时对疫情防控措施、考试时间、考点设置等事项进行调整。
(一)考生须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在考试14天前申领“粤康码”或在“国家政务服务平台”防疫健康信息码服务,每日进行健康监测、健康申报。
(二)考生来自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应根据来粤、来惠疫情防控最新要求,执行惠州市相应的健康管理措施。考生来自低风险地区的,进入考场当天须提供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未能提供相关证明的,不得进入考场。
(三)考生进入考场前,应主动出示身份证、健康码、绿色行程卡、经考生本人签名的《惠州市公租房管理中心2021年公开招聘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见附件3),并配合检测体温,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四)诊断为新冠病毒感染者(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疑似病例的密切接触者;或接触过具有境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未排除感染风险者等情形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考生隐瞒身体异常情况,或隐瞒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取消考试资格,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七、有关说明
(一)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考试工作进行指导、监督,中共惠州市纪委监委驻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监督。
(二)咨询单位
1.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事科
咨询电话:0752-2898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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