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单位
南京技师学院是一所以培养中、高级技能人才为特色的职业院校、江苏省重点技师学院,现有在校生6000余名,教职工300多名。学院坐落于栖霞区仙林大学城学海路29号,是国家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和发展示范学校、国家移动机器人世界技能大赛集训基地、江苏省世界技能大赛综合集训基地、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南京技师分院。
二、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nanjing.gov.cn)、南京技师学院网(www.njjsxy.com)发布,具体的招聘岗位、数量、招聘条件等详见《南京技师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高技能人才岗位信息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拥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
2.爱国敬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具备担任教师的综合素质。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条件及符合工作岗位规定的其它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
4.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0年11月30日后出生)。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及应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限制应聘到事业单位或者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程序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21年12月1日上午9:00至2021年12月9日下午15:00。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符合条件应聘者需将报名相关材料以附件(不超过5Mb)形式发送至学院组织人事处招聘邮箱:njjsxy2009@163.com,发送主题请以“姓名+应聘岗位名称”格式注明。
应聘人员须按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交的应聘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名表中所填专业应与毕业证一致,照片要求为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在20KB以下)。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应聘人员只能选择招聘岗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需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面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报名提交材料:
南京技师学院高技能人才应聘报名表(附件2)。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
时间:2021年12月6日上午9:00至2021年12月9日下午16:00。初审结果通过邮件或电话回复。
应聘人员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负责资格审核的招聘单位陈述申辩,联系方式详见《岗位信息表》中“政策咨询电话”。陈述申辩时间:2021年12月6日9:00至2021年12月13日16:00。招聘单位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1年12月6日9:00至2021年12月13日18:00。
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
2.资格复审
应聘人员初审通过后,须于2021年12月18日上午9:00—下午15:00到南京技师学院(地址:南京市仙林大学城学海路29号综合教学楼7023房间)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应聘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留学归国人员应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学位证、职业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岗位信息表》中相关岗位所列的获奖证书及近期2寸免冠照片2张。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通过资格复审者,现场发放面试准考证。
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收到复审结果的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招聘单位陈述申辩。
(三)面试
根据我市公开招聘高技能人才有关规定,本次招聘采用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面试工作在市人社局相关部门指导下,按照批准后的面试方案组织实施。
应聘人员应保持通讯方式畅通并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否则按弃考处理。
面试形式为实习指导教学试讲(无生上课)。面试总分100分,成绩合格线为60分,凡面试成绩不合格者,将不予聘用。
(四)体检、考察
面试合格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岗位招聘数1∶1确定进入体检人选,有工作单位的体检人员须在体检前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
(五)公示、聘用
南京技师学院根据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南京技师学院网站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面试成绩、排名等。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劳动合同。
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如需递补,可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六)防疫要求
应聘人员参加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等工作,需按照招聘单位通知执行我市最新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五、招聘纪律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视具体情形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面试成绩、不予聘用、记入诚信档案库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进行处理。
六、咨询监督
咨询电话:
南京技师学院025-85796616、85796612
监督电话:
南京技师学院 025-85796548
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25-68788211
本次招聘由南京技师学院负责解释。
点击下载>>>1.南京技师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高技能人才岗位信息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