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自愿报名,面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
财务人员2名(其中:局机关1名,新圩乡财政所1名)。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德优良,无违法违纪行为;
(二)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男女不限;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普通全日制教育大学专科毕业以上文凭,财务与会计专业;
(五)在同等条件下,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会计职业证书、能够熟练计算机操作的应聘人员优先聘用。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时间和要求
1.报名时间:2021年12月6日至2021年12月10日。
2.报名地点:忻城县财政局办公室(605)(忻城县城关镇古学路069号)。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报名材料。报名时需要提供个人有效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同时交以上证件复印件1份、近期一寸免冠彩照1张。
5.资格审查。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后,报名人员需要填写《报名登记表》确认。
6.联系电话:0772-5511232。
(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面试
面试采取现场答辩的方式进行,主要了解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应急等综合能力。
六、岗位待遇
通过面试、综合考核确定为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按照县委编办的统一时间要求进行签订。招聘人员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工资待遇每月2500元,社会保险费(简称“五险”)含个人承担部分由县财政承担,用人单位负责代扣代缴;出差补助按有关规定享受。聘用期满后,视单位工作需要和招聘人员工作表现续聘或解聘。
七、附则
(一)凡在报名、面试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个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二)应聘人员必须提供准确、保持畅通的联系电话号码,因无法与应聘人员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三)本招聘公告由忻城县财政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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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城县财政局
2021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