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自愿报名、全面考核、公平竞争、择优聘用。
二、招聘人数及主要负责工作
拟招聘9名编外工作人员,其中4名负责市城区餐厨垃圾收集监管工作,4名负责市城区建筑垃圾临时转运点管理工作,1名负责市城区市政路桥设施巡查工作。
三、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服从安排,爱岗敬业,尊敬领导,团结同事,有较好的奉献精神、吃苦精神和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工作责任感;
(二)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具有高中以上学历,45周岁以下;
(四)要求至少会驾驶电动车(或摩托车),有相关驾驶证。
四、工资、福利待遇
对拟聘人员,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达到岗位要求的按有关规定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并派遣到我单位上班。合同期内的工资待遇按《来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来宾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后勤服务控制数人员及政府编外聘用人员工资标准调整方案的通知》(来政办发〔2021〕14号)文件规定执行。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不收任何费用。
1.报名时间:2021年12月3日至12月9日。
2.报名地点:来宾市市容环境卫生保障中心3楼办公室(来宾市兴宾区祥和路)
3.现场或网上报名需填报和提供的相关材料:应聘者填写《来宾市市容环境卫生保障中心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报名表》电子版(详见附件),免冠2寸照片2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口薄、学历(学位)证、有关资格证书等原件或复印件等相关材料,直接送达或发送扫描件至单位电子信箱:lbshwc@163.com。
4.应聘人员应提供完整、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提供虚假信息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名资格。
(二)面试时间及所需材料。根据聘用资格条件,报名截止后3个工作日内将对所有报名材料进行审查,按一定的比例择优选定面试人员。获得电话通知的应聘人员须持报名表、个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等证明材料原件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不入围面试者,不再另行通知。
(三)体检及聘用。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拟聘用名单,自动放弃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增补聘用。拟聘用人员须自费进行入职体检,体检合格后办理聘用手续。
未尽事宜,可咨询来宾市市容环境卫生保障中心,联系电话:0772-4292703,联系人: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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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宾市市容环境卫生保障中心
2021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