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公开考试、择优聘用的办法招聘相关人员,确保聘用人员素质。
二、招聘岗位和要求
本次招聘特殊教育教师岗位1人,教辅人员岗位1人,会计岗位1人,财务助理岗位1人,具体岗位情况和要求见岗位表。
三、薪酬待遇
按照市直机关普通聘员薪酬标准提供待遇。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基本条件
(1)符合招聘岗位要求(见岗位表);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团队合作意识强;
(3)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4)有志于从事残疾儿童康复教育事业,具有扎实专业基础知识,较强的专业技能水平及语言表达能力;
(5)年龄以岗位表要求为准(年龄计算截至2021年12月31日);
(6)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在读普通高等院校学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职人员或其它不符合机关事业单位聘员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
2、报名方法
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应聘者按照以下相关要求提交资料,每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提交的资料:
(1)东莞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聘用人员报名表;
(2)身份证原件正反面扫描件;
(3)学历、学位、职称、技能资格证书原件扫描件;
(4)工作经验证明原件扫描件(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证明);
(5)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电子照片;
(6)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报考须提供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原件扫描件;
(7)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原件扫描件。
3、报名时间:2021年12月16日至12月20日。
4、报名邮箱:zxoffice2013@126.com。(注:报名材料须压缩为一个压缩文件,以“姓名+联系方式+报考岗位”命名)。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12月21日至22日。
2、根据招聘条件,由市残疾人康复中心负责报考资格审核,并以电话及短信方式,通知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准考证号和考试的时间、地点。各考生需妥善保存好短信通知内容,以便查询。
(三)考试
1、考试方式
本次招聘根据招聘岗位的不同性质采取不同的考试方式进行。其中,特殊教育教师岗位采取试讲方式进行,教辅人员、会计、财务助理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临场应变和综合分析能力。本次招聘岗位设置1:3的开考比例,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开考。考生携带身份证,凭准考证号参加考试。
2、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取评委小组成员平均分(去最低分和最高分,保留小数点后2位)。考试合格分数线不低于60分,成绩不及格的不予以录取。考试成绩于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市残疾人联合会网站、东莞市残疾人康复中心网站进行公布,并以电话形式通知考生本人。考试结束后,根据考生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确定等额的体检人选。若考生成绩相同,则以主评委的评分高低确定排名。
(四)体检
组织体检人选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进行体检。
(五)确定拟聘人员、公示
市残疾人康复中心将拟招用为聘用人员的人员名单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审核通过后,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其网站上公示,同时在市残疾人联合会网站、市残疾人康复中心网站转载,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六)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市残疾人康复中心按有关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批聘用。
(七)结果备案
市残疾人康复中心将新招用聘用人员情况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登记备案。
五、有关问题说明
(一)应聘者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需与在《东莞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聘用人员报名表》中填写的内容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合同无效。
(二)有关招聘事项,可登录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东莞市残疾人联合会网站、东莞市残疾人康复中心网站查询。
(三)有关考试考场防疫工作,可参考《考试防疫工作操作指引》执行。
咨询电话:0769-22011600;联系人:曾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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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东莞市残疾人康复中心2021年招聘聘用人员岗位表.docx
东莞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1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