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设计床位2000张,目前开放床位1500张,职工1715人。医院是国家临床合理用药示范基地、国家标准版认证的胸痛中心、心衰中心、国家高级卒中中心,宿迁市胸痛、卒中、创伤救治中心、产前诊断中心、孕产妇以及新生儿危急重症救治中心。成立“乳腺疾病诊疗中心、过敏性疾病临床诊治中心、创伤烧伤救治中心和临床生殖医学分中心”4个国家级主委牵头的医学中心,12支MDT团队、13个名专家工作室。医疗设备配置齐全,配有GE3.0T磁共振、双源CT、数字大平板血管造影机(DSA)等大批高端设备,资产总额4.1亿元。医院不断加强内涵建设,提升医疗服务水平,逐步成为全市的卫生人才培养基地、基层医疗指导基地、卫生资源调控基地、百姓健康服务基地!
根据医院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编外),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的岗位、人数及相关要求等见《岗位简介表》(附件)。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法律,具有良好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年龄一般35周岁以下(1985年12月22日及以后出生),具有中级职称资格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0年12月22日及以后出生)。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简介表》中的说明为准,年龄计算方法不变。
5.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它资格和条件(详见《岗位简介表》)。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报名人员须同时具有相应学历和学位证书。
请广大考生诚信报考。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并载入宿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生诚信档案库。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网络报名和资格初审、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网络报名和资格初审。本次公开招聘的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缴费确认等工作均通过网络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1.网络报名。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1年12月22日9:00-2022年1月10日16:00。报名网址:http://www.zxbm.work:8002/Home/ExamHome?examid=00211220091544
2.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时间:2021年12月22日9:00-2022年1月10日17:00。报名人员(以下简称考生)在资格初审中遇到问题可与医院人事处联系(0527—80528070)。
3.缴费确认。考生通过资格初审、照片审核后进行缴费,缴费时须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考试费用,考试费用为100元/人。完成缴费确认后,方视为通过该岗位网上报名。
缴费时间:2021年12月22日9:00-2022年1月10日19:00。
4.注意事项。考生在报名与资格初审中应注意下列事项:
(1)考生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报考人员的电子照片(近期正面免冠二寸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考生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考生只能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否则取消考试资格。报名期间,资格审核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3)开考比例一般不低于1:3,如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1:3,降低比例要求,按实际报名人数开考。
(二)考试
1.考试方式:具体考试方式详见岗位简介表。其中,笔试主要围绕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命题,无指定教材和大纲;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素质和岗位匹配能力;技能考核主要考察岗位技能操作能力。各项考试成绩达到该项考试总分的60%为合格。
2.考试时间:报名结束后,医院将不定期启动考试程序。请通过资格初审完成缴费的考生密切关注医院官网,按后续通知要求参加考试,并及时打印准考证,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考生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到考点参加考试。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至少提前14天申领“苏康码”并且每天进行健康申报,考试当天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体温异常症状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4.需要笔试的岗位,在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确定进入下一轮考试人员;该岗位笔试合格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3:1的,按实际人数组织下一轮考试。
(三)体检
全部考试结束后,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按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者优先;仍相同的,另行组织加试。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四)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医院组织考察,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考察对象个人信用情况、违法犯罪记录情况纳入考察范围。
(五)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医院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的资格。
(六)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合同制聘用人员首次聘用合同服务期不少于5年,服务期内不得调动、借用、不转接人事档案,未满服务期的离职人员须承担聘用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计入个人诚信档案。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报考岗位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关资格证书,否则将取消其聘用资格。其他报考人员报名时应取得相关资格证书。
在体检、考察、聘用审批阶段,因各种原因出现缺额的,按本岗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四、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程序、条件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公开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纪律或工作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五、本简章由宿迁市第一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27—80528070(宿迁市第一人民医院人事处);
监督电话:0527—80528250(宿迁市第一人民医院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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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第一人民医院
2021年12月21日